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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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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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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宋明 |
办公电话 |
0631-5987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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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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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协调局日常工作。 (二)负责局文电、会议纪要、公务、机要、档案、督办、安全保密工作。 (三)负责局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负责局财务、资产管理、扶贫等工作。 (五)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六)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并参与重大课题研究。 (七)负责局工作考核调度及个人平时考核工作。 (八)负责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十)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工艺美术中级,工程技术、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十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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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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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计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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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苗美静 |
办公电话 |
0631-598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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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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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研究区域内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五)协调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六)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七)承担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相应职能。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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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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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投资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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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汤飞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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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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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承担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批、审核和转报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筛选、上报,建立区级重大工程项目库,承担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政策资金的争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政策,协调解决区域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存在的问题。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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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经济体制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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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张英姿 |
办公电话 |
0631-598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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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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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专项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研究并提出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区域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 (四)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问题,调度分析全区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五)组织协调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粮食安全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上报全区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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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项目推进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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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郑文良 |
办公电话 |
0631-591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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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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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制定年度市级、区级重点项目推进目标及实施计划,落实区党工委领导分包和部门包服项目工作,并做好日常调度。 (二)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存在问题的推进督办工作。 (三)负责全区项目建设推进考核工作。 (四)负责重点项目观摩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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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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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高新技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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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鞠鹏霞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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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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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分析全区新产业以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新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 (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 (三)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 (四)负责国家、省、市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的初审、上报、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产业创业投资工作。 (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区的实施。 (七)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负责贯彻执行全区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调度全区低收入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 (九)负责接受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行政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十)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一)承担全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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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服务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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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滢盈 |
办公电话 |
0631-598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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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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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相关政策及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年度发展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请及项目管理。 (三)组织申报省、市级服务业人才工程、人才项目及省级服务业发展载体。 (四)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与运行情况的调度与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对地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有关工作。 (六)负责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初审及转报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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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能源事业发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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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张春娟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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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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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意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推动节能降耗全民行动。 (三)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四)负责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工作。 (五)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成品油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成品油生产企业油品质量升级工作。 (六)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研究提出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建议。 (七)研究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承担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发展行政辅助职能。 (八)拟定全区蓝色海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我区承担的蓝区建设重大事项调度工作。 (九)承担全区蓝色经济、农业、林业、水利、环资等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政策资金、贷款的争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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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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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邱岭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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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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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联系、协调、引导各有关部门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信用法制制度建设。 (三)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 (五)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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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经济运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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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梁刚新 |
办公电话 |
0631-59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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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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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二)调度日常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贯彻落实上级产业政策,研究修订全区鼓励企业发展的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扶持政策兑现。 (四)培育各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设计中心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 (六)组织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负责关键共性技术、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 (七)负责组织工信部和“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八)组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传统产业创新类)和威海市产业工程特聘专家(传统产业创新类)等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九)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组织实施工业品牌战略,推进行业质量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和质量标杆。 (十一)鼓励企业进行国内市场开拓,争取扶持资金。 (十二)负责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淘汰落后产能。 (十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十五)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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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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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谭辉 |
办公电话 |
0631-5966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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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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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区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增幅指标考核。 (二)负责上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转报和管理。 (三)负责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管理。 (四)负责筛选申报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 (五)负责上级专项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申报,下达上级专项技术改造资金和调度管理,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六)负责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国内外各种经贸促进活动。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转报和管理。 (九)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的转报。 (十)负责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一)负责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二)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进行检查。 (十三)负责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海上石油装备、核心配套设备等高端海洋装备发展和高技术船舶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设计生产能力。 (十四)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船舶修造船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十七)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 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十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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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信息产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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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郭旭 |
办公电话 |
0631-598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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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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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二)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 (三)负责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 (四)负责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 (五)负责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六)负责协调推动全区5G网络建设,指导全区5G产业发展,推动5G场景应用。 (七)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八)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按要求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 (九)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按要求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十)负责食品、医药、家电、轻工、纺织服装、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产业集群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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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中小企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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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宋忠良 |
办公电话 |
0631-598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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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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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三)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四)负责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 (五)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 (六)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七)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 (八)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九)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 (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业企业及民营经济运行情况。 (十一)推进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服务工作。 (十二)推进特色细分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宣传推介特色细分产业政策,开展产业对接活动。 (十三)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 (十六)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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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统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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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霍书林 |
办公电话 |
0631-598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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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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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及衍生产业核算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协助国家、省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调查。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统计调查。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 (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单位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维护和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基本单位数据提供;负责“四上”企业入库审批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十二)负责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畜牧业调查,配合市局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专项调查。 (十三)负责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相关数据填报和日常报表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建设全区统计系统数据库,为各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全区统计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负责单位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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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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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旭文 |
办公电话 |
0631-59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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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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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协调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协调指导防灾减灾统计分析。 (五)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协调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六)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镇街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指导协调地震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协调指导地震灾情速报与震灾调查评估工作。 (八)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协调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十一)协调指导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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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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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丛培青 |
办公电话 |
0631-5962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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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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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督导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依法行使安全生产协调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五)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协调各镇街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协调各镇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协调各镇街监督监察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