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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2、政工科
负责人:孙红
办公电话:0631-5271711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张学庆
办公电话:0631-5196952
机构职责: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4、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刘顺祥
办公电话:0631-5271189
机构职责: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矛盾纠纷化解科
负责人:田东坤
办公电话:0631-5220618
机构职责:负责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及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及群众诉求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保维稳以及本系统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6、精致城市建设科(挂城镇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孟德发
办公电话:00631-5231931
机构职责: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和精致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和精致城市发展规划、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和精致城市发展水平监测。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发展规划和年度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计划。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
7、产业发展科
负责人:高健为
办公电话:0631-5550688
机构职责:负责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求,研究规划中长期战略目标,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负责住建领域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重点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智慧建造等方面,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项目,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8、建筑市场监管科(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徐华军
办公电话:0631-5278509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进威建筑市场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促进工作。
9、勘察设计科
负责人:倪豪
办公电话:0631-5271968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王东君
办公电话:0631-5212908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11、城市建设科
负责人:宋广华
办公电话:0631-5219350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乡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政施工、燃气、热力经营企业及相应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
12、城市管理科
负责人:许瑛
办公电话:0631-5273909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环保督察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城市执法调度科
负责人:付宏岳
办公电话:0631-5186867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统一调度全市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督导城建领域上级督办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14、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人:张洪滕
办公电话:0631-5271959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15、物业管理科
负责人:袁中才
办公电话:0631-5212930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16、住房保障科
负责人:李明胜
办公电话:0631-5181918
机构职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人才安居工程,做好人才安居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标准制定、性质认定并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协调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实施平改坡工程。指导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租赁以及市直管公房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作。
17、村镇科
负责人:隋海涛
办公电话:0631-5271881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开展村镇建设试点。
18、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妍
办公电话:0631-5225979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19、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福强
办公电话:0631-5202178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承担房地产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 参与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棚改政策的落实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及数椐维护工作。
(三) 承担保性住房资格审查事务性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辅助工作;承担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市属直管公房,代管房的运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物业服务市场管理的辅助工作,组织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承接查验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地产住宅项目物业部分综合验收住宅室内装装修指导服务工作。
(五)承担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危房鉴定、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等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归集、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七) 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估价、经济)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应用确认、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辅助工作。
(八) 承担住房保障领域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协助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工作。
(九)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晓光
办公电话:0631-5181211
事业单位职责:
(一) 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拟订及实施;承担数字化城市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人居环境事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 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的建设,承担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承担区市、市属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参与市政、园林、燃气热力、环境卫生等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拟订及实施。
(四)承担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等市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承担中心管辖公园广场的日常养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六)承担市政、园林等市政基础设施防汛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七)承担市政、园林、燃气热力、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辅助工作。
(八)承担市级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工作。
(九)承担全市人居环境事业的协调务工作;协助承办中国威海国际建筑设计大奖赛暨人居节等活动。
(十)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1、威海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人:崔继江
办公电话:0631-5231057
事业单位职责:
(一)开展建筑业政策研究,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推动建筑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
(二)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
(三)承担房屋建筑施工劳务用工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创新和建筑业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威海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人:殷福元
办公电话:0631-5208996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全市城市管理方面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及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的行政执法;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考核;承担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原市燃气热力管理处、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原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的行政执法职能。
23、威海市城建档案馆
负责人:鞠红旗
办公电话:0631-5210320
事业单位职责:负责接收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对全市城市地下管线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资源。
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