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 关注:1257

一、党政办公室(挂智慧城镇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1755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应急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协调纪检监察、统一战线、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智慧城镇管理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应:县委办、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委(巡察)、宣传部、统战部、工青妇机关、科协机关、工商联机关、智慧城市建设运行中心等部门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1772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县直部门派驻(出)及安环办等的所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职责;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对应: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部门

三、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36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等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的环保网格员进行管理;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管执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警大队等部门

四、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39

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规划服务中心等部门

五、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7719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城乡社区、农村村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组织部、编办、老干部局等部门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5126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协调与税务、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服务业发展中心、投资促进中心、金融证券服务中心等部门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城市和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370169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推进村(居)社区建设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医疗保障局、残联等部门
八、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019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职责:
1.负责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
2.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
3.负责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联系,指导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
4.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5.负责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社会保险、就业指导培训、劳动力转移、劳动维权等服务工作。
5.负责救灾救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或救助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村级公章代理、村民事务代办工作。
6.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
九、综治中心(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875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信访、民族宗教、司法以及其它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2.综合协调群众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居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协调公安派出所和法庭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4.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5.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
6.负责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
7.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
十、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挂财政审计所牌子)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职责:
1.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负责本级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
4.承担财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调度、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本级和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本级和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5.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民负担管理、企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村财乡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
6.负责有关的统计报表工作。
7.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
十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挂畜牧兽医工作站牌子)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2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针、政策。
2.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扶贫开发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4.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职责。
5.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果、蔬菜、畜牧兽医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
6.负责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7.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部门
十二、教科文体卫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2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lhjd@zb.shandong.cn
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教科文体卫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教科文体卫事业发展。
2.负责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青壮年扫盲工作。
3.配合做好科技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性体育活动。
5.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6.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服务和老龄等工作。
7.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
8.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对应: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科协等部门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政务服务网

1.贯彻执行县政府的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3301.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