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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政办公室(挂智慧城镇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1755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应急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协调纪检监察、统一战线、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智慧城镇管理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综合执法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1772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县直部门派驻(出)及安环办等的所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职责;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36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等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的环保网格员进行管理;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管执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四、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39
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五、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7719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城乡社区、农村村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六、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5126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协调与税务、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七、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城市和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370169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推进村(居)社区建设工作;承担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5019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875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2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602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1.贯彻执行县政府的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