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名称:综合法规科(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无线电管理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负责综合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起草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指导机关普法、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受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并督促有关科室、所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对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并回复信访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依法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治理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3、名称:运行监测协调科(挂消费品产业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市、县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负责轻工、纺织服装、陶瓷、琉璃、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名称:技术改造和科技装备科(挂军民结合推进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策划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全县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5、名称: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县工业设计产业的宏观指导,拟订有关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县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 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重要软件等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6、名称:企业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电话:0533-8180272
职责: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家培训规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推进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等行政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宣传报道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名称:桓台县工业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联系电话:0533-8180272
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业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 (二)承担全县工业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参与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落实。承担全县工业数字经济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推动全县数字技术与工业融合发展,承担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融合发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培育工业数字经济新兴业态。 (四)承担全县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县工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工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园区数字化建设。 (六)协助做好全县工业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协助做好全县工业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组织企业对标学习交流的工作。 (七)承担化工产业优化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名称:桓台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街56号
联系电话:0533-8180272
职责:(一)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参与拟订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规章草案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企业贯彻实施。 (三)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部门反映产业诉求,做好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 (四)监测、分析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收集发布产业信息,依托工业体系传播齐商文化,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组织评选、推荐、宣传和推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 (五)整合政策和信息资源,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联系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研究院所等各类社会资源,协调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品牌建设、企业管理、国(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六)培育、引导、扶持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发挥服务作用,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组织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七)加强中小企业和企业家队伍服务建设,组织和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工作,引导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各类经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改善和品牌战略实施等活动,参与拟订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配合做好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的拟订和实施,加强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反映企业家诉求,发挥好县委、县政府联系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九)完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