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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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能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牵头本单位的人民群众来信、寿光民声热线、“市长公开电话”等反映事项的答复,牵头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牵头承办政协议案和人大提案的办理工作。

肖晶

0536-5221228

政策法规信息科(挂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的管理优化工作。受理审批服务相关的投诉举报,督查、督办整改落实。负责研究制定全系统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系统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负责全系统网络、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等各类新媒体的管理发布工作。


连凯磊

0536-5102535

财务与基金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预决算;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资金的收支;负责各项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孔玲玲

0536-510716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公室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承办有关人员 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全市干部档案,收集、甄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干部档案查阅、借阅和传递,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护、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干部档案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检查。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管理现代化管理技术。负责外地调入干部档案的审核,并提出意见。牵头负责“三龄二历一身份”的认定。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按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王云山

0536-5110555

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机关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


袁杰

0536-5222401

人才开发科

综合协调本系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认定、考试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上级授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及有关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吸引留学人员政策规定。承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来寿创新创业的服务性工作,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服务。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组织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指导、监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王继伟

0536-5221899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劳动关系科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待遇政策,负责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支付保障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市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和监督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刘维国

0536-5216826

养老保险科(挂工伤保险科牌子)

拟订全市机关企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企业(职业)年金政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组织实施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事改企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备案、核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指导监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冯加强

0536-5290253

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 职能
山东(寿光)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上级农业科技人才政策、法规和规定,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等工作。

(二)贯彻实施农业科技人才开发规划,宏观掌握人力资源供求,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人才测评和信息发布等服务,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三)承担农业科技人才人事代理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人才职称申报、档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伤处理、退休申报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人才的社会保险费代收代缴工作。

(四)承担农业科技人才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开展农业科技人才招聘活动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收集、发布职业指导和农业科技人才供求信息,开展供求分析。

(五)拟定农业科技人才测评及考核管理制度和流程;承担对农业科技人才知识水平和能力、个性和职业发展潜力、方向等方面测评、分析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人才考核相关工作。

(六)落实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科技人才就业创业培训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

(二)配合做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内控内审稽核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

(三)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领域数据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承担就业登记、就业困难群体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贫困人口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五)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经办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和档案接收管理工作。

(六)承担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组织创业活动,统筹创业平台建设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七)开办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发布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开展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分析。

(八)承担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落实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九)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配合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内控内审稽核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失业登记、失业职工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失业动态监测。

(十)承担流动人员劳动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做好职称等级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

(十三)承担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高级工报名审核和考务组织工作,承担企业自主评价工作,承担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等工作。

(十四)依托来寿人员档案和就业信息,做好流动人才党员的身份信息排查及管理系统录入工作。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劳动维权等服务。

(十五)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监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检举或控告;承担人民群众来信、“寿光民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反映事项的协调办理。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五)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二)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

(三)承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民群众来信、“寿光民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反映事项的协调办理。

(四)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五)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四)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参与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财务报告工作。

(五)承担养老、工伤待遇的核定、支付、调整等经办工作。

(六)承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审核、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参保、征收和归集缴费工作。

(八)承担养老和工伤预防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及实施工作。

(九)承担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稽核监督及风险防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工作。

(十)承担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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