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注:3191

1、办公室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55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专项经费。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文物等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

2、 政策法规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65
分工职责: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研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艺术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68
分工职责:
拟定全市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院团、演艺剧场和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4、人事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58
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
5、公共服务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578
分工职责:
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

6、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53
分工职责:
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7、 市场推广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297
分工职责:
负责拟定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潍坊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市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信息化、智慧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监管。

8、产业发展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581
分工职责:
拟定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
9、资源开发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335
分工职责: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10、市场管理科(挂执法监督科牌子)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304
分工职责: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星级酒店评审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

11、广播影视管理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582
分工职责:
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 “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广播影视统计工作。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放映工作,负责市内电影剧本 (梗概)备案初审,配合做好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全市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12、新闻出版科(挂版权科牌子)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575
分工职责:
承担全市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承担印刷企业、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和驻潍记者站管理。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组织指导协调 “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 “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统计工作。

13、文物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70
分工职责:
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文物资源。负责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文物抢救、征集、研究、保护、利用、宣传和交流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项目,统筹指导市级以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参与管理文物专项经费。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 (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保护措施的实施。指导全市博物馆的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等,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14、革命文物科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580
分工职责:
指导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拟订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工作;协助开展红色旅游工作。

15、机关党委
负  责  人: 权文松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6-8090262
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16、潍坊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负  责  人: 黄泽明
办公地址: 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西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791
分工职责:
(一)负责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策划、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新型业态发展工作。
(四)承担文化和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调查研究和人才培训等相关辅助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及对外发布工作,承担对县市区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七)承担全市文创产品研发、旅游商品开发和文化旅游购物消费工作。
(八)负责相关文化和旅游展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九)完成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  责  人: 由庆
办公地址: 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西区
联系电话: 0536—8091060
分工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受市文旅局委托,依法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参与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组织协调、重点查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三)承担全市“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参与文化旅游普法宣传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指挥调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大队执法工作。
(五)落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六)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服务中心
负  责  人: 高增光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1304号
联系电话: 0536-8233283
分工职责:
繁荣群众文化,普及文化艺术,保护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贯彻落实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举办、指导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和文艺展演、美术及相关艺术品展览;负责文化艺术公益培训;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和专业艺术、基层文化馆(站)、美术馆业务;负责重点舞台剧目、群众文化、美术及相关艺术的创作、研究、交流;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承办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19、潍坊市图书馆
负  责  人: 郑晓光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4502号
联系电话: 0536-8267569
分工职责:
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及揭示;负责文献信息资源公众利用服务;负责开展实施阅读文化活动相关工作;负责为特殊人群阅读提供服务;负责数字图书馆及总分馆建设工作;负责政府公开信息及公共信息服务;负责古籍、地方文献及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收集、保藏、传承;负责相关业务指导与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
负  责  人: 宿立军
办公地址: 潍坊市虞河路西2999号
联系电话: 0536-2111736
分工职责:
负责馆内陈列展览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乐道院潍县集中营旧址相关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提升;负责相关历史资料和实物的征集、收藏、保管;藏品安全管理;负责开展乐道院潍县集中营相关历史文化研究和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负责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研究开发;负责相关宣教活动与公益性培训举办工作负责;负责虞河景区乐道院潍县集中营旧址边界范围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潍坊市博物馆
负  责  人: 黄可
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616号
联系电话: 0535-8865529
分工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征集收藏,对馆藏文物进行保管保护、陈列展示、研发利用、整理研究。
(三)配合全市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
(四)公共教育职能,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和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2703.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