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发表于:2023-03-01 • 来源: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注:1877 (一)机构简称: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 负责人: 厉卫疆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633-7965500 0633-7957809 分工职责: 一、指导住房建设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二、指导旧城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旧城改造规划,负责城中村改造安置审批。负责旧城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督查考核。 三、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制度;指导监督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监督,负责事权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指导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国家、省、市、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对未经登记的建筑提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论证和处理,并公布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机构简称: 村镇建设科 负责人: 吴增宝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633-7953339 分工职责: 一、组织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工作政策,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配套措施;指导推进乡镇新型城镇化工作,督导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城镇化监测评价。 二、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 (三)机构简称: 工程建设管理科(挂城市建设科牌子) 负责人: 费洪超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633-5236529 分工职责: 一、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监督执行,组织拟订房屋装饰装修和工程建设领域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和审批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依据规定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建筑业、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上述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行业评先树优、教育培训。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设领域各类执业资格师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结余资金的处置工作。 三、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标准、全国(省)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监督执行和组织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方面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研发与科技合作;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负责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和组织拟订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六、负责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年度城建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建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排水、园林绿化、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相关管线的建设工作;负责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工作。 七、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年度城市维护项目计划,拟订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有关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园林、环卫、供水、排水、照明、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和节水器具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城市防汛防雪工作。 九、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环卫的养护管理,制定养护管理标准;对占、挖所属城市道路、绿地等市政设施进行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等市容设施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类市政管线工程,负责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后的监管工作。 十、拟订城市管理责任目标,并组织考核;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四)机构简称: 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 厉娜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633-5330168 分工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参与系统内单位重大经济活动; 三、负责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系统内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事业性规费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决算审核及报批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机构简称: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人: 李素清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青岛路9号 联系电话: 0633-5236539 分工职责: 一、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信息、宣传、调研、信访、督查、保卫、保密、值班、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 三、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案件查处立案、处罚和案卷评查等工作。参与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五莲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牌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52445.html(转载请保留)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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