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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一)名称: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5503280)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局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做好责任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二)名称:医药服务管理科(挂待遇保障科牌子)(电话:0632-5502205)。
职责: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名称:基金监督管理科(电话:0632-5503390)。
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 所属事业单位: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一)名称:综合业务科(电话:0632-5520207)。
职责: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大厅整体布局、工作人员和业务运行的考核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拟订全市综合柜员制建设标准和规范;承担大厅的秩序管理和举报、监督、投诉的处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医保经办业务的服务、指导、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起草,具体完成协议签订工作;配合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履约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商保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配合做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
(二)名称:医保关系科。(电话:0632-5502879)
职责:做好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注销,人员增减以及个人权益记录维护与查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工作;承担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核定及基本医疗待遇脱钩、灵活就业人员待遇核定、居民参保年限核定工作;承担特殊人员居民大病标识维护工作;承担与税务等部门开展全市医疗保险征收信息的业务数据核对等工作;辅助做好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工作;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三)名称:慢病服务科。(电话:0632-5083807)
职责:负责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和业务培训;指导门诊慢性病人员的资格鉴定、确认、信息录入;承担门诊慢性病资格复核及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合作的商保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和对接;承担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慢病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名称:职工业务科。(电话:0632-5082272)
职责:承担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协议单位医药费审核结算;承担职工大额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合作的商保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服务和对接;承担滕州市本级及其他职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管理、结算、年终清算相关工作;承担职工门诊病人的信息日常维护;承担职工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备案管理、报销结算;承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圈存与划转;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五)名称:居民业务科。(电话:0632-5512655)
职责:承担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协议单位医药费审核结算;承担居民大病保险、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商保公司的日常业务管理和对接;承担滕州市本级及其他居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管理、结算、年终清算相关工作;承担居民门诊病人的信息日常维护;承担居民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备案管理、报销结算;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六)名称:异地就医科。(电话:0632-5590135)
职责:承担全市异地(枣庄市外)就医审核结算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备案、就医管理;承担参保人员非联网医疗费用(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手工结算;承担职工暂缓费用解除结算;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异地安置人员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手工报销。
(七)名称:医疗救助生育科(电话:0632-5082063)。
职责:做好全市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工作;承担全市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待遇审核结算工作;承担定点医疗机构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离休干部、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待遇的审核和结算工作;承担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合作的商保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服务和对接,承担全市医保服务窗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八)名称:基金运行管理科。(电话:0632-5082290)。
职责: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及会计核算、拨付、精算分析等工作;承担市本级及异地就医医疗保险基金账户管理等工作;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及年终清算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统筹金上解和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工作;牵头负责与财政部门协调资金调度,与税务、金融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征收信息的财务数据对账、分账等工作;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精算分析等工作;负责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医保信息化和智能化项目系统安全、运行维护、技术保障、优化升级等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承担医保经办系统数据维护、经办业务权限管理工作;承担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数据的采集、保管和维护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数据归集、统计、上报工作。
三、 所属事业单位:滕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一)名称:综合科。(电话:0632-5503280)
职责: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市医保局办公室做好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人事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二)名称:稽核科。(电话:0632-5503390)
职责: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稽核、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风险预警等工作;参与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和第三方服务的监督评估工作;辅助做好监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辅助做好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文件以及服务协议规定,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实施日常监控和稽核;对参保单位开展缴费基数稽核;负责欠缴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能力核查认定和依法追缴;参与对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核查、调查;承担受理投诉举报核查等服务性工作。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枣庄市及滕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