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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百色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周文仁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6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810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规划财务科
负责人姓名:李和莲(兼)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5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021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预决算及资产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待遇保障科
负责人姓名:韦正文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6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256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医疗保障指标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内设机构名称:医药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张耀文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5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960
工作职责:
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内设机构名称: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负责人姓名:李江鲁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6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012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依据职责权限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市、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内设机构名称:基金监管科
负责人姓名:李和莲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5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3018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单位名称: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人姓名:李帅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5楼
经办业务大厅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原运管处1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2822538(传真)
电子邮箱:gxbsybzx@163.com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百色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制定的有关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统筹、 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拟订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各项业务指导。
(三)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承担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
(五)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
(七)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