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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值班、考勤、调查研究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对全区卫生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及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2、人事政工科
公开电话 0633-882915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档案管理、考核评价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人才招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内事业单位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考核工作,统筹全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公开电话 0633-8829557
机构职能
拟订重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政策法规科(挂宣传信访科牌子)
公开电话 0633-8829160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交流,组织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拟定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宣传工作。
5、规划财务科
公开电话 0633-8829139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综合性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健康东港”战略推进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资金监管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医政医管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
公开电话 0633-8829129
机构职能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和评估。协调推进建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拟订全区药品增补目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科普宣传和科研等工作。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挂医养和老龄健康科牌子)
公开电话 0633-8829680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8、基层卫生健康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
公开电话 0633-8829132
机构职能
拟定基层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相关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安全、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全区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妇幼健康服务与生殖健康有关工作;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
9、东港区卫生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日照市昭阳路2-8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 电话:0633—8829123
机构职能
(一)参与拟定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规划,落实有关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二)承担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人口监测、信息共享及信息统计工作。(三)协助推进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四)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控烟宣传和控烟履约工作。承担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相关业务指导、培训、调研等工作,参与开展健康示范区建设工作。(五)承担全区卫生健康新闻宣传、新媒体相关工作,执行上级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和规范,开展全区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宣传、培训和指导。协助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健康理念、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六)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有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咨询、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拟订全区药品增补目录。协助推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七)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东港区医养健康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日照市昭阳路2-8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 电话:0633—8829123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针政策,做好全区老年健康服务及医养结合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全区健康养老事业发展政策咨询、宣传讲解、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全区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事业发展,参与推进创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事业融合发展等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东港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海安路69号
办公时间 1.门诊服务时间(节假日正常开诊):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其他时间为听班。服务部分节假日,听班视为听班医师根据医院距离尽快到达门诊。
2.住院时间:24小时均可办理入院
公开电话 0633-2220172
机构职能
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开展国家重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两癌筛查工作;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区内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12、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地址 日照市昭阳路2-8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 电话:0633—8829123
机构职能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章、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二)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区属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指导区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六)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八)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九)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东港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 日照市昭阳路2-8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 0633-8829336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和实施区卫健局依据法律法规交付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等卫生监督任务。(二)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三)对辖区内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四)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五)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