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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内设机构19个,分别为:
(一)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安全保密、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拟订并落实财务、审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系统维护工作;负责装备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18。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77。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查工作;实施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17。
(四)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负责督查落实全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
联系电话:0531-85924112。
(五)知识产权保护科。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商标、专利、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的传播利用。指导全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03。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指挥、调度全区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运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
联系电话:0531-85924122。
(七)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励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本部门综合统计工作。落实上级规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业产品(不含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控工作。依法承担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续处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531-85550835。
(八)标准化和计量科。
拟订全区标准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指导全区工业计量工作;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全区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根据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联系电话:0531-85559940。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协助上级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
联系电话:0531-85559904。
(十)企业综合监管科。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及管理;负责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实施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注册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异常状态)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落实;负责有关事中事后监管的信访、督办、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90。
(十一)企业信用监管科。
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组织开展对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研究分析。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对企业信用分类及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监管信息共享。
联系电话:0531-85924190。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承担组织拟订并实施食品安全规划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交流;负责食品安全综合整顿治理,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配合开展“食安济南”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品牌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5139。
(十三)食品生产监管科。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制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小作坊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1609913。
(十四)食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含权限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网络销售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5165。
(十五)药品药械监管科。
承担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制度;依法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拟订并实施药品安全规划的具体工作。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和监测工作;参与相关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实施化妆品召回制度。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工作。
联系电话:0531- 81609910。
(十六)餐饮服务监管科。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行政许可工作;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小作坊、食品摊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5113。
(十七)物价监管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全区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和咨询,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配合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94。
(十八)网络交易监管科。
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网络经营资格,抽查网络交易行为,实施网络市场监测,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广告行业发展。
联系电话:0531-85924113。
(十九)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
主要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及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登记管理、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档案查询管理及司法协助,承担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24191。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4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为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分别为:
制锦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坦市场监督管理所,纬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桥东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官扎营市场监督管理所,宝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堤口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无影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人新村南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人新村北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药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泺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桑梓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基层市场监管所职责: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局交办理的其他事项。
天桥区市场监管局下设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以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盐业、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并行使商务管理(含成品油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联系电话:0531-85924140。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济南市天桥区消费者投诉中心和济南市天桥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消费者投诉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依法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
(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知识的教育、培训、指导,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
(三)承担代理专利申报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等。
(四)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67812315。
济南市天桥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法律、融资、人才交流等服务。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培育发展名牌产品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四)引导从业者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服务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六)完成区市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924100。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