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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财政收入,保证乡村机构正常经费支出。税收收入、乡镇范围内预算外收入组织,预算内外收入的上解、缴库、乡镇工资、正常经费支出,负责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乡镇村级账务监督、审计。
联系电话:0394-7491122
2、计生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政策。及时登记信访案件,搞好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做好生育指标申办、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费发放及政策咨询。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节育、优生工作。负责药具的计划管理、库存、发放、登记工作,做好药具总账、明细账,账目清楚。负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变更相关数据。指导各村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贯彻落实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394-7598111
3、国土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国家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办理、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
联系电话:0394-7598256
4、民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0394-7595566
5、统计分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产业集聚区的基本统计资料;会同本单位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
联系电话:0394-7392348
6、劳保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乡镇政府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内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管理辖区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94-7524383
7、司法所宣传贯彻司法法规和政策,调解民事纠纷、宣传法制教育、对“两牢”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对居民进行法律援助。
联系电话:0394-7493888
8、农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发展方针、政策;搞好农业和水产,为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有关农业依据;参与制定农业、水产、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农业、水产技术人员和农业机械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为生产者提供农业、水产技术信息服务,指导下级农技机构、群众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生产活动。
联系电话:0394-7493888
9、安监办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党委政府和县安监局。
联系电话:0394-7561122
10、妇联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宣传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先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联系电话:0394-7595566
11、监察室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集聚区党委、管委会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集聚区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好集聚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4-7490081
12、纪检办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集聚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聚区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集聚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集聚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集聚区、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联系电话:0394-7490081
13、信访办及时了解并向领导准确提供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协调区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区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区党委、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区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实到实处;协助区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政府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94-7493888、0394-7493777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坐落在鹿邑县城区北侧,2010年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成立,规划面积18.36平方公里。范围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西高速出口、南至涡河、北至永登高速南侧。属于区政合一,共代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