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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简称司法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依法治省办)设在司法厅。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策规章草案。
(四)承担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负责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八)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8-611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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