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教育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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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245535

科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教育各类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政策的拟订;负责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及行政等管理工作;负责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宣传及接待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人事股

联系电话:0713-5249220

科室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教育局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干部;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单位、所属学校的机构编制;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定向培养、调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用交流、绩效分配、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表扬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发展规划与项目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240591

科室职责: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与分析;根据总体建设规划,组织、安排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对各类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4、财务与审计股

联系电话:0713-5283215

科室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教育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预决算,指导下级单位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管理、筹措及拨款,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评价;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教育单位非税收入(收费)、捐赠收入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县教育单位资产和负债管理;参与教育系统基建投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依法开展财务收支、专项经费、领导离任、资金绩效等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单位核算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县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5、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13-5247720

科室职责: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检查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 指导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业务管理与协调;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后勤保障、勤工俭学、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装备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联系电话:0713-5249301

科室职责: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计划;拟定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拟订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指导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指导、协调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后勤保障、勤工俭学、学生实践教育、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装备工作。

7、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联系电话:0713-5247720

科室职责:

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8、学校安全股

联系电话:0713-5244116

科室职责:

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安全教育、维护稳定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组织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承办教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及时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教师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249521

科室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校长(园长)的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及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名师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人才库,组织实施"红安名师工程",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中小学名师队伍;负责教师培训学院有关项目的合作与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工作的方针、政策; 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期规划;负责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组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10、县教育督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248330

科室职责:

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组织对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11、行政审批股(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248260

科室职责:

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统筹教育系统"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接电子政务工作,对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接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规范办学并对其进行检查、督导、评估、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监督管理。

12、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249220

科室职责: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13、离退休干部股

联系电话:0713-5245535转

科室职责: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

0713-524553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教育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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