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教育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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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政务、事务管理事项,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及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和后勤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德良,

联系电话:0713-7222291。

  (二)人事股。

指导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负责统筹管理教育人才引进、教师招聘、调配、岗位设置、聘用交流、绩效分配、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卢选青,

联系电话:0713-7222619。

  (三)计划财务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统计信息的管理、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监督和资源开发、配置工作;负责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土地、国有资产的管理;拟定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行政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规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各中小学项目工程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吕超马,

联系电话:0713-7233002。

  (四)基础教育股(体卫艺股)。

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含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监督管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实施基础教育的办学行为、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改革、学籍管理、用书管理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以及课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学校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县并组团参加省市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的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析;指导全县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良武,

联系电话:0713-7230495。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管理全县成人文化大中专学历教育;指导协调全县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和城镇社区开展成人教育活动;负责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负责对全县民办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向社会公示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并公示年检结果;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向阳,

联系电话:0713-7230430。

  (六)教师管理股(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及中小学长的培训和小学、幼儿园新师资的培养工作;参与研究并指导师资培训中心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定期注册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县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宛小林,

联系电话:0713-7230425。

  (七)审计股。

组织全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制订有关学校财务审计的制度及规定,指导学校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审计并监督本级和各级各类学校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情况;负责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吕凡,

联系电话:0713-7230422。

  (八)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受理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过错及失职行为责任的调查工作;依法受理师生申诉案件,调解学校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及师生的法制教育;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远红,

联系电话:0713-7213136。

  (九)安全保卫股。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贯彻和落实;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集体活动申请审批制度,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重特大险情和灾情;查处涉及学校安全的案件并实施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洪志文,

联系电话:0713-7228323。

  (十)县教育督导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体系;督导检查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县“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检查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贤广,

联系电话:0713-7230240。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吴志勇,联系电话:0713-7235465。

  离退休干部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孙合理,联系电话:0713-7222619。

蕲春县教育局

蕲春县教育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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