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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分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电话:0745-2234207),主任:王玉波
负责分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督查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策研究、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负责市场主体发展信息统计、综合分析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电话:0745-2789865),股长:彭甦
承担分局办理案件的核审工作和本级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因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应诉或行政赔偿工作,协助有关机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电话:0745-2266315),股长:杨辉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指挥、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置、协调高调度等。
(四)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电话:0745-2233857),股长:曾辉
拟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推动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管理制度;负责在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
(五)注册登记股(电话:0745-2338232),股长:彭宏英
拟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六)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电话:0745-2234207),股长:陈卫东
拟定注册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七)市场规范管理股(电话:0745-2262315),股长:唐湘怀
拟定本辖区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和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负责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协调工作。
(八)公平交易股(电话:0745-2866895),股长:郑凯
拟定本辖区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九)计划财务股(电话:0745-2267007),股长:刘晓芳
拟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承担经费管理和财务指导、监督工作;组织行政性收费的罚没款的收缴;承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
(十)人事教育股(电话:0745-2261667),股长:粟晓信
负责本局机关和工商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承担出国出境人员审核工作。负责本局党务工作。
(十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电话:0745-2261667),主任:杨丽萍
负责分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监察室(电话:0745-2234207),主任:王多辉
负责对本局的各职能股室所、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十三)经济检查大队(电话:0745-2207315),队长:尹东
负责拟定辖区有关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会同相关股室查处重大经济案件;承办区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案件。
(十四)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电话:0745-2266315),主任:刘莺
负责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担辖区“12315”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和网络平台业务应用工作;承担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应急处理、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
(十五)信息中心(电话:0745-2233857),主任:黄海英
负责执行辖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和综合数据库;负责工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基层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十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电话:0745-2233857),股长:张亮
负责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立规建议。
(十七)怀化市鹤城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45-2266315),主任:杨辉
负责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机关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查询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体予以揭露、批评;向社会推荐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品牌”。
(十七)后勤中心(0745-2261667),主任:杨丽萍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