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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0731-5252371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建章立制、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档案、信访、网站、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保卫、综治维稳、文明卫生、后勤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0731-52523718)。
提出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承担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水利建设项目规划的组织编制、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初审和申报工作。承担全市水利项目资金计划的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工作。协助做好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安排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水利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的统计、内部审计,指导水利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0731-52523716)。
承担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和移民安置政策宣传、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水利、移民法制建设规划。拟订水价政策(除城市供水外)和节约用水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案件决定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协调跨县市区间水事纠纷。协调处理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教育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四)审批服务科(0731-52523716)。
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协助开展水利系统规费征收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0731-52523715)。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初审和报建。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指导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点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农村水利水电科(0731-52523759)。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水库移民科(0731-52523781)。
承担移民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编制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移民安置人口,指导全市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拟订新建水库移民安置方案,参与移民安置项目实施管理,指导组织移民安置项目完工验收。指导、督促县市区和项目法人落实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负责全市移民后扶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指导水库移民产业开发,脱贫攻坚,提高移民收入;负责组织对全市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实行稽察和监测评估。
(八)水旱灾害防御科(0731-52523720)。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市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九)水资源与河湖管理科(0731-52523762)。
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人事科(科技科)(0731-52523713)。
承担局党组文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保险福利工作。负责水利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推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湘潭市水利学会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0731-5252375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0731-52523719)。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机关纪委(0731-52523757):
负责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四)湘潭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0731-52523711):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受湘潭市水利局委托,承担对全市水事活动、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移民秩序。负责依法对违反水、移民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查处,具体履行对违反水、防洪、防汛、抗旱、河道、水库大坝安全、水资源保护、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利工程、移民、农田水利、灌排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移民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的水、移民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湘潭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湘潭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0731-52523720):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规定、调度命令;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台风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六)湘潭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中心(0731-52523711):
承担协助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履行职责的具体、服务性工作。
(十七)湘潭市水资源服务中心(0731-52523732):
负责水资源监管和水资源信息发布;负责监督各行各业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对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节水载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协助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数据维护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研究、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和行业技术培训工作。受委托做好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
(十八)湘潭市水保河道服务中心(0731-5252376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制定河道清障、保洁计划及组织实施;负责依法保护河道、水域、岸线、堤防、防浪林和防护林;负责组织、指导国家和省、市安排的河道堤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湘潭湘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的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江河防汛工作。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与评估。
(十九)湘潭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731-52523729):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级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局、省监督中心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湘潭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暑以及省委、市委的部暑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