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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各直属单位对外联系电话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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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中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一)承担全区教育教学、教育政策研究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决策提供服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与服务工作。组织学校执行中小学各学科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规范。推动区域内幼儿园教育教学理论的转化落实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实践,组织幼儿园推进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的开展和研究。开展教研活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组织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承担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发、建设研究,组织课程实施评估和课程资源建设。 (二)组织和评估全区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学和科研工作标准、规范,组织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督导、视导,组织、服务全区学校(幼儿园)开展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测与评估。辅助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信息化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全区教育系统提供教育信息服务。开展教学科研评比交流与合作,借鉴和汲取各地教育发展的有益经验,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 (三)组织区属中小学开展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普等教学研究工作,为学校开展教学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组织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学校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教育、体育、艺术、科技、文化、劳动等校内外活动。丰富活跃学习生活,提高教师及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 (四)组织全区中小学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德育、宣传工作。承担全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策划组织团队活动,做好团队衔接。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研学旅行、校外教育及家庭教育工作。 (五)承担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教育、培训的相关服务性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培养教学和科研骨干教师,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项目,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区内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登记工作。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评价与研究工作,开展教育评价理论、标准、技术等方面研究。 (六)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67987546 |
(二)市中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一)组织各街道筹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完善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以区社区教育学院为依托,为社区继续教育做好服务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为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民办学校做好服务。 (二)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相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协调社会机构和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资助政策、成效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报名、组建档案、组织考试等工作。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四)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维护全区教育信息网和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组织学校执行实验室建设标准及进行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校实验室管理队伍。推进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现代化建设。 (五)承担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校车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食堂、校服等服务工作。 (六)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2078467 |
(三)市中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服务中心 |
(一)面向全区、辐射全市中小学生,为学生提供普惠性综合实践教育。 (二)依据校外教育的规律,开设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对学生实施“五育并举”的各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三)定期举办多种教研活动、学术活动、讲坛论坛,为我区校外实践教育研究、校外课程研发、校外综合实践的教师提供技能实训服务。 (四)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2781901 |
(四)市中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一)组织各街道筹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完善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以区社区教育学院为依托,为社区继续教育做好服务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为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民办学校做好服务。 (二)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相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协调社会机构和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资助政策、成效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报名、组建档案、组织考试等工作。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四)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维护全区教育信息网和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组织学校执行实验室建设标准及进行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校实验室管理队伍。推进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现代化建设。 (五)承担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校车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食堂、校服等服务工作。 (六)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5700618 |
(一)研究制定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本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