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县民政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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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人:杨光普   联系电话:0319-4552819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人:要琳   联系电话:0319-4552819

(二)社会事务股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联系人:杨光普   联系电话:0319-4552819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人:陈棉   联系电话:0319-4552677

联系人:郑旭   联系电话:0319-4552980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联系人:霍贝贝   联系电话:0319-4552569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办本县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之间的婚姻登记,协调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负责全县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管理。

联系人:郑   旭   联系电话:0319-4552980

联系人:韩艳燕   联系电话:0319-4552680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人:郑   旭   联系电话:0319-4552980

邢台市南和县民政局

邢台市南和县民政局

南和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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