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南和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
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一)办公室
(二)社会事务股
咨询电话:(0319)456203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和阳镇和阳大街28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4667035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广场东路与宋璟大街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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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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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县民政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