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各科室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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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乡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乡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乡镇人大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1-66134666

(二)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市直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联系电话:0371-64961727

(三)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市直部门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建设,调解村镇建设纠纷等;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

联系电话:0371-64960065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做好乡村生态环境管理;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等工作;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稳定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4960098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检查、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业科技和教育等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委托代管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371-64961970

(六)荥阳市豫龙镇社区发展治理中心

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方针、政策;落实社区发展治理有关体制机制;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协助做好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做好社区发展治理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负责推进社区文化建设;负责社区创建工作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71-64971217

(七)荥阳市豫龙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服务、反邪教、反暴恐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督办建议;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组织协调本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4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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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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