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关注:4255

1、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负责人:胡占国

联系电话:0319-3288003

2、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实施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负责人:班晓培

联系电话:0319-3288860

3、政策法规与战略规划科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调研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目录清单、审批计划和备案管理。协调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负责人:甄新会

联系电话:0319-3288059

4、经济运行调节科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负责人:张建东

联系电话:0319-3288921

5、固定资产投资科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安排中央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制定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负责人:王绍勇

联系电话:0319-3288629

6、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科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铁路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负责人:郑良振

联系电话:0319-3288030

7、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
负责人:王洪军

联系电话:0319-3288013

8、能源科
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能源市场设置方案;监管能源市场运行;研究提出调整能源价格建议;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规范能源市场秩序。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以及火电、核电和电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科技进步和装备事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负责人:王燕玲

联系电话:0319-3288320
9、服务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盐、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总量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市级储备。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负责全市口岸专项资金的申报。负责组织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对口岸现场检查检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李静

联系电话:0319-3288012

10、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国家和省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负责人:胡百涛

联系电话:0319-3288029

11、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负责人:乔景华

联系电话:0319-3288015

12、电力办
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邢瑞华

联系电话:0319-3288922

1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墙体新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负责人:崔蕾

联系电话:0319-3288859

14、价格调控科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研判全市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负责水资源价格管理,研究提出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制定有关价格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政府定价等行为规则,组织实施市级定价项目价格听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国家和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专项任务和报告制度,监视(测)生活必需品、小麦玉米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储备信息资源,为价格调控提供依据。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网络,组织和协调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采集、分析、预警、发布和市场巡视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市场消费和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
负责人:赵房彬

联系电话:0319-3288280

15、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草原、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和国家、省资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生态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负责组织全市农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组织编制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业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综合管理农业遥感技术的利用。
负责人:秦英臣

联系电话:0319-3288020

16、能源价格科
负责全市政府定价能源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天然气、热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成品油等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能源节约、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调节政策。协调指导县(市、区)管理的能源价格的调整及政策措施的落实。
负责人:达志峰

联系电话:0319-3288280

17、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科
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和调整市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拟订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协调指导县(市、区)有关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及政策措施。
负责人:刘平社

联系电话:0319-3288585

18、粮食物流和物资储备科
拟订全市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粮食供应。负责监测市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行业统计,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组织起草粮食流通政策措施。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及市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市级粮食储备和市级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市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人:蔡广瑞

联系电话:0319-3681059

19、体制改革综合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薄明红

联系电话:0319-3288923

20、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协调全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冯永刚

联系电话:0319-3288278

21、安全仓储与执法督察科
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拟订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对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配合国家、省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县级粮食流通的执法督查。负责对市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执法督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负责人:孟立敏

联系电话:0319-3689251

22、评估督导科
组织实施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负责人:魏克清

联系电话:3288895

23、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调联络科
承担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同发展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人:霍晓龙

联系电话:0319-3288185

24、邢台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对口支援办)
负责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承担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统计、分析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市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承担市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外省市区驻邢台商会和驻外省市区邢台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外省市区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协议的归口审核和管理。
负责人:赵丽芳

联系电话:0319-3288658

25、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琳

联系电话:0319-3288917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网上办事大厅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4646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