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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贡县委办公室、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福办通〔2019〕46号)文件精神,福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和建议,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规范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负责福贡县“12345”政府热线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建设、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四)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入驻部门,按照“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负责部门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评考核等工作。指导、考核县政务服务分中心、乡(镇)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点)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七)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的拟订工作。对入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综合监管。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对入库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入场交易项目各方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