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各科室办公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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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机要、安全、保密、党内法规、信访稳定、档案、精神文明、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13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32145

(二)科室名称:社会救助科

负责提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社会救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进行管理;承担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和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救助,承担社会救助基金申报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02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32095)

(三)科室名称:养老福利科

承担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福利工作;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孤儿生活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承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相关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09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63114

(四)科室名称: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会工作科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治理、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拟订实施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计划;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界桩保护、地名管理以及边际争议调处等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更名和撤销等初审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等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会同财政、审计和慈善机构推进捐赠款物的规范化管理,负责指导慈善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0号217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32604

(五)科室名称: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民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负责殡葬设施和公墓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35025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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