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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教育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会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财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牵头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负责机关科室综合考核、机关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电子政务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电话:023-52222226
(二)组织干部科
负责区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任免建议,指导学校中层副职的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
电话:023-52218301
(三)人事科
指导全区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聘、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教师资格认定、师德师风、教师培训、年度考核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职工招考聘用工作;承办特级教师、区以上优秀教师的评选、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和人才交流引进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工作。
电话:023-52218021
(四)基础教育科(重庆市开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管理指导评估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指导、学生对外交流、全区语言文字等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招生、基础教育改革、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区级以上示范性、实验性学校建设、大学中专招生考试等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制定各类教育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电话:023-52218051
(五)学前教育科
负责学前教育登记注册年检、年度考核和日常督导工作;建立实施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和专项教育督查;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业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审和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复审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核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
电话:023-52221280
(六)职成教育科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开展职业学校办学及教学水平评估;统筹管理指导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注册、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审批管理全区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
电话:023-52210396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承担担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学校艺体教学,组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组织、管理区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指导和考核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防疫、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文体活动和体艺特色学校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民防教育和军训、征兵工作;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电话:023-52218503
(八)财务科
负责教育经费管理,监督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收费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各方面对全区教育的赠援、贷款及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工资审核及统发工作;负责各种专项经费用款计划的审核;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统计及债务统计;负责本系统会计业务培训;汇总本系统所属学校(单位)采购需求,衔接并落实采购资金;协助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电话:023-52218038
(九)规划建设科
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各类学校基建投资规划,办理立项、初审设计和投资方案;协调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相关科室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建筑工程的预决算监督管理;负责校舍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公租房、周转房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事业统计、校舍、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牵头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电话:023-52218219
(十)审计科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各类学校、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承办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和小学、初中校长的离任审计;承办有关专项审计工作。
电话:023-52281033
(十一)安全稳定科
负责本系统安全和信访工作;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负责全系统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稳定防范管理措施;指导学校做好学生保险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设施设备审验和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和社会治安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员;负责处理系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
电话:023-52218032
(十二)法规宣传科
负责全局性教育决策研究,组织协调教育调研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牵头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起草教育改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电话:023-52235039
(十三)离退休管理科
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老年社团、机构,配合关工委开展工作。
电话:023-52281106
(十四)督导科
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管理的职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等情况实施督导;对其他教育教学机构实施督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电话:023-52281136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