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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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电话:0311-82022805。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信息化建设;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就业和劳动关系科。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稳定和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1-82022201。

负责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和劳务派遣管理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复核、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地方劳动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拟定实施企业人员调配政策,指导监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负责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负责全县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办全县企业技术工人的审核、推荐;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失业登记制度,拟订失业管理办法,组织失业统计工作;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县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负责全县农民工管理和家庭服务业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全县农民工劳务经济发展;承办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事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指导监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电话:0311-82036935。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援派工作;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人才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人才购租房等各类补贴发放、人才公寓申请认定及分配管理。
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问题;指导协调以市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组织受表彰奖励人员休假疗养。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审核、推荐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

电话:0311-82037038。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报名工作。

电话:0311-82022900。

(六)保险科。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县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特殊工种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初级鉴定和提前退休待遇审核;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县本级企业正常退休条件核准。

电话:0311-82027009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的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提取审核确认工作。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基金预测预警、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监管相关基金的收支、管理,争取和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调剂;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七)工伤管理科。

负责全县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标准、医疗和康复政策及标准;负责组织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电话:0311-82036318。

(八)调解仲裁科(法制科)。

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裁审衔接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统筹指导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电话:0311-82020317。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条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章草案。 (三)负责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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