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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武洲
办公电话:0543-8330079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079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27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督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贺雷
办公电话:0543-833010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105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31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承担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董金刚
办公电话:0543-8330121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121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14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区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牵头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区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挂财务股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苏妍
办公电话:0543-8330138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820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10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工资福利与养老保险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崔莹
办公电话:0543-8330083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083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19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执行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震
办公电话:0543-833008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110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24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执行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执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执行工伤待遇政策,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063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37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区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区本级仲裁员聘任、解聘工作;承担全区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宣传。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案件处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规则,参与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和案件处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工作。
(六) 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092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33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体系。
(二)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劳动者就业指导,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使用。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三)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创业服务工作及创业活动。
(四)贯彻落实职业培训规划,制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六)为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为留学人员和专家提供服务。
(七)整理、发布、监测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服务。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
(八)为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九)承担全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工作的技术支持。
(十)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流动人才党员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十一)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0065
投诉电话:0543-833007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249房间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全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二)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支付等工作。
(三)承担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站与新媒体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承担全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
(四)承担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管理、待遇核算与发放、稽核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五)按照省“属地管理”要求,承担省直驻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中央及省驻我区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经办工作。
(六)承担区直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档案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
(八)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工作。
(十)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