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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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任免调配、教育培训、财务、统计、档案及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信息、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负责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和各街道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3451316  022-23451317 022-23451079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区物业指导科)

主要职能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拟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意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旧楼区长效管理的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22-23451036  022-23451309 022-23451313

(三)社会救助和为老服务科

主要职能负责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副食补贴发放、临时救助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孤老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组织指导扶贫济困和慈善救助活动。

联系电话:022-23451322  022-23451308

(四)社会事务科(社团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指导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3451320  022-23451180  022-23451311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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