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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外事、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承担议案、建议、提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督察督办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拟订重要文稿,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3551。
(二)财务科
负责编报单位预算、决算和各项资金的使用及安全运转。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4207。
(三)机关党委(党建科、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团委、纪检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对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38031。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电话:010-69043566。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申诉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落实本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规定。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八级职员职数核定工作以及区直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及七级、八级职员的审核任免工作。承担本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情况。落实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统计分析工作。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和考试的政策,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承办本区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落实本市行业人力资源使用需求情况指南、本市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目录,评价各类人力资源使用情况。负责落实积分落户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积分落户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积分落户人员资格,协调解决积分落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办公电话:010-89038051。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承担本区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以及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区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市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本区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20062。
(七)就业促进科
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城乡就业政策。根据我区实际拟订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本区就业资金的使用政策。落实本市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落实本市外国人来京就业的相关政策。负责对本区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充分就业地区建设情况的评估和督促工作。负责对本区辖区内企业和街道再就业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落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要求。负责贯彻破产、转制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指导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负责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津京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落实本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就业和培训政策评价。负责就业和培训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及大数据应用。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式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落实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贯彻落实本市稳定居住就业劳动者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37309。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执行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初、中、高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综合管理本区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核准民办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高级)。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实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职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外地工培训、残疾人培训和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申请工作。负责创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3092。
(九)社会养老保险科(工资保险科)
贯彻落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和规划。依据国家政策对征占地和整建制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本市农转非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基金筹集以及福利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负责核准本区辖区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提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贯彻落实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政策。贯彻落实本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受理投诉举报,组织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贯彻落实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本局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4421。
(十)调解仲裁科
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行业性调解组织及街道乡镇等调解组织的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102。
(十一)劳动关系科
贯彻落实本市劳动关系政策。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相关政策。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和指导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负责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负责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集体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管与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备案工作。贯彻落实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指导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落实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10-89038010
(十二)密云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0207。
(十三)内审科
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办公电话:010-89039270。
二、事业部门
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处级)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办社会保险事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记录查询和其他社会保险事务;负责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统筹等不同险种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协议管理。(下设15个科室)
1.稽核科
负责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稽核和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回收欠费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历年欠费;负责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及外部监督机构做好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对辖区参保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和重点审核范围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可疑数据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对涉嫌骗保人员进行处理;负责对内控数据统计分析,核查个人异常费用数据,监控内控分析系统中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负责处理涉及个人违规、涉嫌骗保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38048。
2.法律事务科
负责解决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日常依法经办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负责单位行政复议及诉讼;负责单位起草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
该科室无办公电话,需从办公室转:010-69043551。
3.内控监督科
负责组织内控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制定内控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单位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及经办工作业务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市各经办机构下达的内控任务及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内控工作制定,并对各业务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医疗费用质量的抽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整改;制定对中心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50321。
4.信息科
负责定期撰写社会保险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项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负责本区社会保险统计信息查询、统计资料整理、发布等;负责落实市级经办机构下达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负责宏观统计分析系统的权限申请及应用指导。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工作;负责金保工程的相关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及病毒防治工作;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管理;负责中心业务部门对经办系统需求的分析、汇总和申报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软件需求的整理及组织测试工作;负责经办机构系统运行监控及故障申报;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及指导工作;负责对医疗费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协助或独立开展专题调查与分析;负责分析数据的存储及保密工作。
该科室无办公电话,需从办公室转:010-69043551。
5.综合业务服务科
负责为参保人数较多的参保单位提供社保、医保经办业务服务;负责绿色通道、代办中介单位相关社保、医保经办业务的受理工作;负责研究确定社保所办理社保、医保业务项目;负责组织对社保、医保所进行相关社保业务的培训及考核管理等;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突发事件提出解决方案;负责对业务管理中存在问题意见的收集和舆情反馈,提出解决方案;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向办事人员发布业务通知。
该科室无办公电话,需从办公室转:010-69043551。
6.宣传培训科
宣传培训科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刊物和政务信息的组稿、报送;负责组织对参保单位和本单位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中心政务工作,拟定中心工作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负责中心党务、纪检、行风及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各种行政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督办议案、建议的答复工作;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的撰写工作;负责承担中心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务工作;负责中心文秘、单位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10-69050322.
7、登记征缴科
登记征缴科的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与个人信息采集、登记注销、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经办业务。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工资申报、基数核定与费用征缴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与个人账户管理经办业务;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核定。
联系电话:010-69044210
8、档案管理科
档案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全市经办机构社保、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文书档案、照片档案、会计档案、设备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查询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经办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联系电话:010-69067454
9.账户管理科
账户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业务。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核对及对账单邮寄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缴费证明出具业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预提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50322。
10.权益科
权益科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发放和管理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010-69041226
11.基金支付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和支付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业务;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该科室无办公电话,需从办公室转:010-69043551。
12.基金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监测社保基金运行窗口,并配合其他部室做好预警、预测工作;负责日常的基金收缴与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表;负责社会保险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各类经费的收支及财务记账等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编制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及动态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费等支取发放工作;负责经费财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各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38017。
13.居民保险科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登记、收缴、支付及管理。
办公电话:010-89038023 010-69055194。
14.咨询服务科
(一)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二)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解答及接待来访工作:(三)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处理业务大厅突发事件;(四)负责对业务管理中存在问题意见的收集和舆情反馈,提出解决方案;(五)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向办事人员发布业务通知。
联系电话:010-89038043
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9036226
(二)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处级)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本区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奖惩工作。(下设5个科室)
1. 综合办公室
负责劳动人事仲裁院的政务工作;负责档案、数据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负责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102。
2. 立案调解庭
负责立案接待、咨询、庭前调解、法律文书领取、证据交换等前期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89610。
3. 仲裁一庭
负责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89611。
4. 仲裁二庭
负责集体争议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89612。
5. 仲裁三庭
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89613。
(三)密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处级)
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对本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务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调査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10-69054306
(四)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我区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管理;对我区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指导与管理。
办公电话:010-69050311。
(五)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审核考试报名资格,代收职业技能鉴定费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监控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鉴定场所的申报工作;承担补贴性职业培训工种鉴定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3990。
(六)密云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承担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包括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汽车修理工、绿化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装配钳工(钳工)、餐厅服务员、保洁员、商品营业员、护林员、客房服务员、果树工、蔬菜工14个职业(工种);中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包括电焊工、维修电工、数控电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5个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38008。
(七)劳动保障监察队
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实施方案;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遵守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他用人主体,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行政执法监察;受理群众和单位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案件查处;协助各乡镇社保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员查处重点疑难案件;指导、协调各镇街社保所劳动和社会监察员的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10-89086394。
(八)接访中心
负责对来信来访的接待,政策解释,登记、调解,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负责领导接待日的组织,重点信访摘报、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通报工作,对矛盾激烈可能导致重大集体访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负责来访信息上报工作,动态分析,撰写信息;负责来信来访的综合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1504。
(九)密云区职业技术学校
执行就业教育方针、实施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教学研究、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负责区域内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对区域内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3148。
(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中心
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结论送达工作及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工作;开展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工伤职工、在职职工、职介中心存档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及职工因病医疗期满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3745。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配合其他外部审计工作;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
办公电话:010-69023870。
(十二)密云区社会化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三资企业、注吊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工作。
该科室无办公电话,需从办公室转:010-69043551。
(十三)人事考试中心
受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承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笔试、北京市考录公务员笔试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配合局内有关科室,承担本区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为本区人才的考试、评价、选拔提供人事考试服务。
办公电话:010-89038098。
(十四)信息中心
负责我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协调、指导、培训和管理;负责信息、调研、宣传材料的收集、筛选、整理及上报工作;建设人力社保门户网站,推进功能创新;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分类、整理汇总、研判、上报及回复工作;梳理汇总、反映反馈民情民意及重要突发事件等。
(十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8913。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密云区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就业、社会保险、维护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服务事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