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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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承担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汇总上报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办公室主任:刘亚君   办公电话:4212144 

(二)、法规股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股长:王龙   办公电话:4406598

(三)、登记注册股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其他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检查监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实施情况。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团建信息录入和台账管理工作。

股长:李驰   办公电话:4210870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监管等有关的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数据统计、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股长:王国华   办公电话:4212147

(五)、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

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重要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股长:聂中秋   办公电话:4235315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反垄断)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商业贿赂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股长:陈龙    办公电话:4233951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基层所开展属地网格化动态监管,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指挥、调度及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建档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主体的日常巡查和开展专项任务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指导开展网络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监管,组织指导查处网上商品和服务交易侵犯企业名称和网络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负责对各类网络监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股长:崔利兵   办公电话:4233950

(八)、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

拟订商标和专利保护等有关制度、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促进其发展。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商标代理工作,对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及商标战略的制定实施进行指导,负责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开展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组织指导查处广告侵权及虚假行为。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我县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股长:崔利兵   办公电话:4233950

(九)、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申报相关质量奖。拟订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指导辖区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生产领域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

股长:闫鹏   办公电话:4235337

(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贯彻执行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副股长:卜连英   办公电话:4405902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与发证;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依法查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王文波  办公电话:4212986

(十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贯彻执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承担食品经营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许可进行验收。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和许可工作。负责食盐流通环节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承担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指导全县餐饮经营许可的准入,并指导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股长:李晓良   办公电话:4215541

(十三)、药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中蒙药、医疗机构制剂、特药管理)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验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负责履行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报送和通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互联网销售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推动中蒙药产业向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发展;监督实施地方性中蒙药标准及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中蒙药饮片炮制、蒙药非临床研究、蒙药临床试验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化妆品强制检验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广告的监测报送和通报工作;承担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受理化妆品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化妆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承担互联网销售化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

股长:燕翔   办公电话:4233962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对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监督检查管辖市场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动态监管,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股长:刘晨宇   办公电话:4215534

(十五)、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配合自治区、市局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负责实施列入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产品的监督检查。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监督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十六)、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股长:谢雪嫣   办公电话:4406578

(十七)、人教股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对机关、事业单位共性和业务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

股长:赵娜  办公电话:4405909

(十八)、党群办

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察、综合治理、维稳、精神文明、党团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

主任:朱纪文   办公电话:423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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