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各税务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 关注:11815

1、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正能量事项、行政审批和日常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等业务。

办公地址: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联系电话:69617123


2、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重点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国际税收(反避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59617308


3、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房地产交易相关的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等业务。

办公地址: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联系电话:69696988


4、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纳税服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纳税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91552


5、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涉税审核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13976


6、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日常检查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调查巡查、日常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17346


7、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风险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风险管理和评估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17176


8、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风险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风险管理和评估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93773


9、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风险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风险管理和评估工作。

办公地址:堡镇南路349号


10、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长兴镇海舸路521号

联系电话:69612091


11、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陈家镇陈彷公路180号

联系电话:59438137


12、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堡镇通富路130号

联系电话:59421624


13、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新河镇新开河路876号

联系电话:59682440


14、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59666470


15、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新河镇新中路853号

联系电话:59680972


16、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城桥镇西门路799号

联系电话:69624660


17、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17317


18、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长兴镇海舸路521号

联系电话:56850071


19、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税源管理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三星镇星月路143号

联系电话:59601702


20、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日常检查所)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各项税收的调查巡查、日常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联系电话:69617304


21、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所辖区域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正能量事项、行政审批和日常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等业务。

办公地址:长兴镇海舸路521号

联系电话:56858799

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43487.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