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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党务和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文档、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宣传报道、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县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主任:陈兆明 联系电话:0551-87325040
(二)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负责协调落实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牵头负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等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科长:徐建华 联系电话:0551-87339559
(三)就业失业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拟订全县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有关政策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镇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管理和监督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庐就业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负责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有关工作;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承担人力资源年度统计。
科长:朱光华 联系电话:0551-87339197
(四)职业能力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承担民办职业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参与制订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责;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科长:宫林 联系电话:0551-87339569
(五)养老保险科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承担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拟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
科长:宋丰悦 联系电话:0551-87325080
(六)综合基金监督科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就业、培训及有关专项基金的使用;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统计。
科长:刘 烨 联系电话:0551-87339588
(七)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及其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制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协助上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科长:刘 烨 联系电话:0551-87339588
(八)工资福利科
组织实施国家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有关政策;核定新录(聘)用人员、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规定;负责编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项岗位人员、部分国企人员等工资待遇核定。
科长:何锦枝 联系电话:0551-87339505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科)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配、考核、任用、奖励、惩戒、辞职、辞退和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和服务期内日常管理、考核、安置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人才引进有关事项;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选拔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负责全县的县属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解答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部分人员的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部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王志国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
(十)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相关规定;拟订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关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仲裁员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机构开展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张晓兵 联系电话:0551-87255102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1-87325040
邮编:231500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
(一)庐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老农保、“老字号”群体补助发放等业务办理工作。
主任:郑世宝 联系电话:0551-87339062
(二)庐江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五险合征”、社保稽核、社保卡发放等业务。
主任:陈延淑 联系电话:0551-87327887
(三)庐江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工作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副主任:卢奕鹏 联系电话:0551-87311158
(四)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管理、就业援助、就业与用工服务、创业服务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
主 任:刘传俊 联系电话:0551-87314248
(五)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流动人才管理等工作。
主任:陈延淑 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六)庐江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对县内各类企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接受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及专项执法检查等。
大队长:张兄银 联系电话:0551-87313515
(七)庐江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编制上报本级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等工作。
主任:郭 政 联系电话:0551-82551617
(八)庐江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核算和预决算,结算复核与会计报表;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结算、支付;负责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稽查监督;负责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稽查和资格认证工作。
主任:汪洪波 联系电话:0551-87339797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1-87325040
邮编:231500
庐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在大厅设立招商引资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并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依法合规的要求,为招商引资等重点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