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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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档案、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0894-5828577

2、信息化推进科。

负责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负责市政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综合管理与开发利用、共享,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负责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大数据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规划和监管,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标准。负责提出全市信息化重大工程的规划、布局意见及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有关工程建设。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及市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市国防信息动员工作。拟订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全市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市信息产业合作交流工作。
联系方式:0894-5827299

3、工业管理科。

拟订轻工、食饮品、药品、纺织、天然饮用水、民族手工业等消费品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绿色食饮品、藏药业重大科研项目,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承担藏药材等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动藏药产业发展。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指导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市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审核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实施工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指导支持以林芝自产原料为主的特色加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工业经济领域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工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政策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我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普及国防科工知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计划建议,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化升级、发展评估、功能转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出全市工业经济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统筹全市工业经济领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口岸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894-5827266

4、 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数据等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工业生产要素价格制定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工业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设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用于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黄金、建材、民爆及新材料等工业行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94-582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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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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