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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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拟定本局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本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局性综合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605-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宣传科。

拟订本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全局宣传活动。

联系电话:010-6974186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三)党建工作科。

负责全局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以及共青团工作,指导工会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404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外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参与相关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530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五)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执法案件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458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六)计划财务科。

拟订本区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升级改造、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负责编报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七)登记注册科。

研究拟订本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管辖范围内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局授权或委托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管理、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负责落实登记注册信息化建设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管理等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004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八)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本区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承担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拟订查处无照经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指导北京市昌平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名录相关信息归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牵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182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九)市场监督管理科。

依法承担规范维护本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拟订合同行为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参与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组织指导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和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10-69746607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知识产权科。

拟订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初步审查。负责对本区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区商标印制单位、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企业使用商标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组织查处侵害特殊标志的案件。承担专利、商标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704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区广告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审批广告发布登记许可事项,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073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2133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本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北京市昌平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601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四)质量发展科。

拟定本区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提高全区质量水平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产品防伪工作。按照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联系电话:010-8970413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权限开展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本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权限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权限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1450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本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组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联系电话:010-8970514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七)计量科。

负责本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计量法定检定机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考核。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监督检查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负责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依授权组织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权限组织查处认证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监督检查计量认证实验室。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联系电话:010-8970510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八)标准化科。

组织拟定本区标准化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团体标准化和企业标准化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580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十九)综合协调科。

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协调与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方面的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区食安委办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8210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本区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782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负责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托集中交易市场、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961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餐饮服务许可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联系电话:010-60741187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本区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授权承担特殊食品生产领域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本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特殊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不合格特殊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的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特殊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010-8011895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四)药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注册核查工作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包材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本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承担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疫苗质量监管。负责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对本区药品(药包材)生产、使用环节和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区药品零售许可(备案)工作。承担药品零售企业及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环节药品分类管理。监督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0049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和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的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承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0049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六)应急管理科。

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承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8867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七)公平竞争科。

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本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配合做好反垄断执法和案件调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防范、打击传销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1847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十八)机关纪委。

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383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昌平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价格、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粮食、教育、民族等领域应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974206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三、市场监管所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城北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煤市口胡同甲8号

电话:010-6974109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城南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凉水河路龙山跃大厦2号楼214-216室

电话:010-56645559-800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回龙观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少林武术学校北侧

电话:010-6271254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史各庄所

地址: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向北150米处

电话:010-8073553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30,13:00-17:00

龙泽园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文华东路31号

电话:010-8174890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东小口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铁路桥南400米

电话:010-8291170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沙河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展思门路19号

电话:010-6973197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南口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交通街59号

电话:010-6977977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阳坊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东路阳坊中心小学北一公里

电话:010-60729497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小汤山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秦上路与顺沙路交叉口南100米

电话:010-6179782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百善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善缘嘉园小区内1号楼西侧

电话:010-6173597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北七家所

地址:昌平区北七家镇北清路王府花园南侧

电话:010-8178841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南邵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政府后院

电话:010-6073006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马池口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满白路

电话:010-6077243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崔村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昌崔路崔村镇政府西侧院内

电话:010-6072184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兴寿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兴寿村711号

电话:010-6172604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十三陵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泰胡路36号-9

电话:010-6076105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流村所

地址:流村镇流村环岛西500米南雁路路南

电话:010-8977872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延寿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政府向北100米

电话:010-6972428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3:00-17:30

天南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东苑一区74号楼一层

电话:010-6482487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天北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2号楼3门

电话:010-6174689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30,13:00-17:00

霍营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黄平路207号南楼一层

电话:010-6078776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30,13:00-17:00

未来科学城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

电话:010-6974746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30,13:00-17:00

四、事业单位

(一)北京市昌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承担昌平地区锅炉、锅炉水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电梯、起重机、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实行监控,落实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确保特种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660965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二)北京市昌平区计量检测所

承担建立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相关工作,保证单位制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执行本区以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派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计量技术支持,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提供计量技术服务,依法提供公正、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结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660958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三)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承担本区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9号院6号楼

联系电话:010-5692993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四)北京市昌平区消费者协会

承担为消费者提供投诉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974499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五)北京市昌平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承担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974661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六)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中心

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送达等服务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办事咨询、信息公开和综合服务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

联系电话:010-69742605-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七)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中心

承担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移交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承担本局信息系统及相关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及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号

联系电话:010-69747057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承担本区知识产权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支持保障等工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

联系电话:010-6974458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昌平工商局红盾网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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