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性广播电视、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山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 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人:满昌学
咨询电话:0771-5595569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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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主频道(频率)的无线传播传输覆盖及广播实验任务;承担自治区直属和自治区建设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无线传播覆盖规划建设和自治区建设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的技术支持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