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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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接待联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外事、机构编制、离退休、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本区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6133

电子邮箱:anjj@bjch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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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审批与法宣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本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邮箱:cpyjjxzspyfxk@bjch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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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管理科

承担应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拟订本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工作。联系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专家顾问组。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本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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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灾减灾科

编制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本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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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本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材料、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审查本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非煤矿山、机械、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负责本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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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编制本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安全生产方面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综合考核。负责区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及本市、本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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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查评估与预案管理科

依法承担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总结和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统筹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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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会、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文化建设。承担局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及培训管理、承担机关工作效能督查、绩效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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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协助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指挥调度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区预警信息及其他重要提示信息的接收、发布、反馈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区应急总值班室应急值守职责,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和突出情况的接收、综合、报送、跟踪和分转等工作,研判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承担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方案制订。协调联络、效果评估、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域气象指挥协调、技术培训、安全检查、效果检验、试验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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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

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区应急局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以及地震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为区应急局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区应急局全部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名义执法。

电子邮箱:cpyjjzfd@bjch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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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北京市昌平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

组织协调全区范围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现场任务完成。承担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承担镇级森林消防队伍的火灾扑救技术培训及业务指导。承担区级森林消防物资管理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电子邮箱:cpyjjsfdd@bjchp.gov.cn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

办公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旧县村北

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机械、建材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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