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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下载表格请进入表格下载栏目相应事项中下载 办理材料: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代理或者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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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济宁市大数据中心打造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平台正式启用,并在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举行了培训会。该平台的推出,将有力推进我市政务系统整合,促进市直各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打造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
济宁市为民服务大厅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网上办”请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d.gov.cn/),切换至济宁市站点,搜索相关事项进行办理;“掌上办”请关注“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