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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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吉县财政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档案、收发、机要、保密、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承担组织开展全县财政调研工作。组织、协调、管理本系统财政科研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审核,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牵头落实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和信用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本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负责人: 计林龙
电话: 5121895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08号

2、安吉县财政局——预算局(挂税政科牌子)
工作职责:
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牵头承担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计划等全口径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拟订预算收支政策。承担与省市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改革完善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承担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的联络协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政策。承担与县税务部门联系协调有关税收政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等调查,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做好部分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
负责人: 梅炼成
电话: 5035466
3、债务管理科
工作职责:
对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及全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推进工作。承担全口径债务监测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准备工作。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 黄永萍
电话: 5034076

4、预算执行局(挂国库科牌子)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负责部门决算编报工作。承担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牵头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负责人: 张凌
电话: 5027633

5、综合科(挂政府采购监管科牌子)
工作职责:
承担公积金等部门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承担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出让金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全过程及各相关主体行为的监管,依法审批采购方式变更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实施和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联系协调与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对接工作。
负责人: 李政
电话: 5022426

6、行政事业科
工作职责:
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政法、党派团体、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联系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参与制定支持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政策。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负责人: 韩小菊
电话: 5026377

7、农业科
工作职责:
承担县级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财政安排的气象补助经费、相关县级部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财政资金预算,转拨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贯彻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并监督管理。
负责人: 冯骆
电话: 5022408

8、基层财政管理科
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工作。核算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结算。拟订乡镇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乡镇财政目标任务考核方案,

核定月度、年度乡镇财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提出县级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乡镇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日常

工作。

负责人: 甘璐
电话: 5030323

9、企业科
工作职责:
承担县发展与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科技等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承担全县国有及集体企业财务

报表的汇总编报分析工作。拟订并实施促进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省、县工业、科技、外贸、流通、新能源汽车、粮食及其

它储备物资等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政府产业基金监管工作,承担县政府

产业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 赵伟琴
电话: 5030286
10、社会保障科
工作职责:
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

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牵头承担全县道路

交通事故救助相关政策的拟订和救助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负责人: 朱新炎
电话: 5027469

11、经济建设科(挂外债金融科牌子)
工作职责:
承担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邮政业服务等部门的预决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经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承担相关县级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国家、省、市级资金的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财政政策工作。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工作。承担我县世界银行贷款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人: 韦冬
电话: 5032009
12、会计管理科
工作职责: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政策,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管理服务全县会计人员,协助开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化工作。协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建设。依法指导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 胡国强
电话: 05725026009
13、财政监督局(挂绩效管理科牌子)
工作职责:
承担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政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承担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承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政策制度办法,研究建立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县级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县级预算所涉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参与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承担对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和县级部门财政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工作。
负责人: 汪舒
电话: 5032266
14、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工作职责: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人: 舒六二
电话: 5031064
15、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挂统计考核科牌子)
工作职责:
研究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指导并监管企业制定企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编制、企业财政快报、年报、资产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根据县委要求贯彻执行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和出资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工作。
负责人: 李飞
电话: 5030326

16、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科
工作职责:
承担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变动、注销产权登记审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破产事项管理,企业财产租赁、抵押、质押等重大财产处置,企业资产转让和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企业投资、国有资产评估事项管理。
负责人: 杨利华
电话: 5025628

17、人事教育科
工作职责:
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
负责人: 殷丽华
电话: 5029849
18、安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清算专户,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印鉴预留等管理工作。依据用款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控并调整预算单位用款额度。
2.负责处理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对财政资金运行业务的管理以及直接支付额度核对,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结报审核工作。向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信息。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及时的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
4.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人代表: 杨天天
电话: 0572-5123210
单位地址: 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安吉县行政中心
19、安吉县数字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一)协助起草全县数字财政建设的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软件的推广、使用、维护以及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计算机机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内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登记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承担财政数据传输和交换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系统内信息化技术培训。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徐美虹
电话: 0572-5029470;
单位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08号

20、安吉县国有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县国有投资项目(含PPP项目,下同)储备、年度计划编制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核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县发改局审批国有投资项目提供依据。
(二)承担全县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的审核工作,为工程立项、项目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控制和资金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承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的基础工作,为工程变更审核提供依据。
(四)承担全县国有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为国有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提供审核意见;参与国有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参与绩效评价。
(五)承担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国有投资项目概(预)算、价款结算、竣工决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章丽燕
电话: 0572-5030336
单位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08号

安吉县财政局

安吉县财政局

安吉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各项财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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