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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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电话:0429-7122659

(一)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保密等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及内部协调沟通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接待、文书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承担机关财务、信息等工作;

4、负责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5、负责局机关门前三包、环境卫生、除雪及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买、管理与发放工作;

6、负责局机关办公楼用电、用水管理工作;

7、承担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二、党办

电话:0429-7122720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下属单位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教育干部培训、交流工作;

2、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电话:0429-7993057

(一)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牵头抓好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中小学乱收费及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相关问题;

2、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参与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招生、考试、收费、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干部选拔、教师招聘、教材教辅征订发行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4、受理群众有关党风行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工作。

四、人事劳资科

电话:0429-7993059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人事的录用、考核、调配、奖惩工作;负责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招录、交流、调配工作;

3、负责全县教师的职称评审、聘任;

4、负责全县教师劳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退休退职审核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年度考核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五、督学室

电话:0429-7122520

(一)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各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的督导、评估、调研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督导评估。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2、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办学行为及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

3、对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4、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

六、学前教育股

电话:0429-7122422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及幼儿教育有关政策;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托、幼园所和早教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参与新建托幼园(所)的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各县托幼园(所)布局调整、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免费教材发放工作;

2、负责全县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入学和信息统计录入等工作;

3、统筹规划和指导幼儿园布局;

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托幼园所及分类定级工作;

5、负责全县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县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

7、承担规范办园秩序,规范学前教育内容,指导和推动幼儿园教科研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

七、基础教育股、法规股

电话:0429-7122093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德育工作;指导、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普通中学学校的教学用书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负责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普通话推广工作管理。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课时计划,学校课程开发与校本教材评审,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3、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管理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惩政策,开展中小学生表彰奖惩、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和骨干班主任认定、考核、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质量考核、考察、检测、测试和结业、小升初毕业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管理工作和教师教材使用的培训工作,以及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下达招生计划,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以及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验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科学素质提高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与“科学教育和培训工程建设”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组织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职业教育股

电话:0429-7190059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民办教育(不包括学前)、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评估和实训基地建设评估;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不包括学前)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制定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2、负责中等职业招生就业管理工作;

3、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对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学校德育教育工作;

5、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高职升学和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6、承担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落实和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审查工作;

7、承担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基础信息统计工作;

8、指导职业学校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

10、负责高中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包括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九、体卫艺股

电话:0429-7123812

(一)主要职责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拟订地方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饮食卫生的检查指导和体育、艺术竞赛及交流活动;负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和高中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常见病及其他疫病的防治工作;做好教育系统急性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课教师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教学、体育、环境、劳动、饮食等方面卫生实施监督;开展学生卫生课保健服务及社会性服务。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

2、拟订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相关地方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3、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的检查与指导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体育艺术竞赛及交流活动;

5、负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6、负责全县高中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以及学生军训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校红十字会管理与指导工作。

9、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具体实施工作;

10、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常见疾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11、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保健能力工作;

12、负责全县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健康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13、指导学校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监管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

十、综治办、扫黑办

电话:0429-7122240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辖区内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交警队、交通局等对全县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的评估、指导,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包括消防检查、档案检查、预案检查、隐患排查、交通安全检查、三防检查等);

2、负责监督协助学校师生人身伤害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辖区内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4、负责辖区内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各类安全预案的指导、制定与检查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县三级平安和谐校园评选及安全精品课评选工作;

7、协调相关部门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辖区内教育系统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检查;

9、负责监督辖区内各校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建立乘车台账;

10、负责防止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429-7120194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全县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各项助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并提出本县各级各类学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相关政策;制定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业务规范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分配方案,并提供咨询服务。

2、在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初审、签订合同、发放、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3、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管理监督及其相关工作。

4、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各级各类学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做好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和免学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入学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十二、招生办

电话:0429-7199689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政策、计划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高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相关各类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宣传及考风考纪的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空军及民航飞行员的选拔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外语口试及考试的组织、高考志愿填报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县域内高职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及文化课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县域内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及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初中升学考试(普通高中招生、五年制师范招生、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实施、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工作;

5、负责以上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监察及违纪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查处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空军、海军航空兵及民航公司招收飞行员的初选工作;

十三、基建办

电话:0429-7192011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的规划、投资计划、项目审批、招投标、法定手续的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协调、监督、检查全县中小学学校校舍危房鉴定、改造和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工作和补助资金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工作和补助资金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的规划、投资计划、项目审批、招投标、法定手续的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工程预决算的审查;

3、协调、监督、检查全县中小学学校校舍危房鉴定、改造和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并对中小学校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远程仪器办

电话:0429-7190059

(一)主要职责

提供中小学教学所需仪器、设备,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体负责为全县中小学配备仪器、设备、图书,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开发其教学效益,相关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相关社会服务。负责全县中小学专用教室管理使用的督导和检查工作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评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技能的组织、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实验操作技能检测工作。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规划、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检查、评估和督导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导、搭建和管理各类教育网络信息平台。

(二)承担的主要工作

1、指导、检查实验教学工作,参与制定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学校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细则;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功能教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与图书馆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图书装备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省级图书馆、示范县(区)的评估工作;

3、指导全县中小学自制教具工作,负责组织及参与各级自制教具评比活动;

4、负责对各县(县、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并制定相关文件、规划;负责智慧教育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研、科研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有关现代教育技术的各类培训及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师生参加有关信息化教育教学评比、竞赛活动及信息技术学科知识检测。

6、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并制定相关文件、规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城域网和校内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教育局及全县中小学网站等各类网络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三通两平台”工程在本地区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有关现代教育技术的各类培训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五、图书发行站

电话:0429-7122013

主要职责及承担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地方教材免费发放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教辅用书、教学用具、音像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1:30到5:00

办公地址:建凌街33号

建昌县教育局

建昌县教育局

建昌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建昌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共建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建昌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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