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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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位名称

工作事项

岗位职能描述

岗位责任描述

办公电话

1

办公室

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

1.负责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货币资金、票据,资金的收付、存取。

4.负责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劳动工资、福利、津贴、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1.审核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资金支出。

2.上报责任:根据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报表数据。

3.维护责任:负责资产的的登记、管理、上报处置工作。

4.服务责任:及时、准确做好财务报销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及档案将个人工作信息录入工资软件系统,及时审核工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工资及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7710245

文电、档案、机要、保密、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1.协助做好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2.协助做好文件档案收集、整理、录入、归档等工作。

3.协助做好政协建议、人大提案的办理工作。

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老干部管理服务。

5.负责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

6.负责机关人员录用、调配、任免、选派、退休等相关职位管理工作。

1.审核责任:对公文的文稿内容等初步审核。

2.整理责任:对存档材料进行收集、整理。

3.存档责任:对存档材料进行录入、归档。

4.督办责任:督促具体负责政协建议、人大提案办理的股室,按时办理完成。

5.办理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组织程序,及时准确、合法合规履行办理相关录用、调配、任免、选派、退休等相关手续并上报办公室主任、局领导审核。

协助做好行政后勤工作

接待、会务、办公用品领用管理等工作。

1.记录责任:记录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

2.上报责任:及时将政务接待、会务、办公用品等情况上报领导。

2

党建办公室

党建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1. 负责局机关党建具体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工作。

2. 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指导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

3.负责股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完成工作。

2.审核责任:对工作及文字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3.上报责任: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

7710248

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等工作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

1.拟定计划责任: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拟订我局学习计划,报领导审定后实施。

2.实施计划责任: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局机关扶贫工作

负责机关扶贫工作。

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局扶贫工作任务。

3

经济运行股

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1.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经济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2.汇总上报相关数据,撰写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

1.数据整理汇总责任:与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每月及时取得涉及工业的数据情况,整理、汇总相关工业数据形成报表,及时报送给有关领导。

2.协调责任:与全市各县区工业运行系统、局内各行业股室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和数据变化。

7710249

工业经济运行监测

1. 负责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监测。

2. 负责与中央、省市企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帮扶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解决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支持企业小升规、规升巨工作。

3.负责股内档案归纳管理工作。

1.监测责任:及时调研、密切监测我县重点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并形成汇报材料报送领导。

2.汇总整理责任:按照分工汇总整理需要帮扶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形成文字材料报送领导。

3.承担企业帮扶组织协调工作。

4.建立中央、省市企业联络系统,及时沟通联络。

协调全县减负工作、推进工业项目营商环境建设

1.负责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2.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1.负责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调责任:协调促进工业领域企业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国际国内合作。

3.推进责任:推进全县工业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4

中小企业股

政策指导协调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县中小企业、民营工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与经贸交流活动,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

2.指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组织规划责任:中小微企业、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和工业供给侧改革的宏观指导。

2.推荐申报责任:推荐我县工业企业申报省、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和企业称号。

服务体系建设

1、向上级工信部门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推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与经贸交流活动;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工作。

1、推荐申报责任:向上级工信部门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选结果以工信厅公布为准。

2、配合协调责任:配合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培训、展会;配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帮助企业开展融资工作。

5

投资规划股

1. 负责各级项目综合工作。

2.协助做好投资规划工作。

1.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并规划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上级投资、基金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安排的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及重点工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工作。

2.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强县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相关重点工程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审批、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

1.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工信部和省级专项资金、基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

2.受理责任: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上报责任: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

1. 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工作。

2.做好产业转移管理工作。

1.负责全县工业制造、冶金、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推进作用,指导行业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工作。提出服务型装备制造的发展政策,推进全县工业设计培育发展工作。                       2.负责全县轻工、纺织、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1.落实政策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级产业区域、产业转移相关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责任:组织县内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组织开展产业转移相关工作

3.上报责任: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

4.行业管理责任:了解行业发展情况,提出行业发展相关意见和建议

1.配合做好工业落后产能退出和去产能工作。2.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工作。3.国际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和应急管理

1.起草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方案,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社会监督,开展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发区、各成员单位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2.承担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协调解决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工业项目招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1.拟定方案责任:拟订年度工作方案,征求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上报领导审定后印发。

2.组织实施责任:及时办理往来公文,调度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赴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对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总结报告责任:起草总结报告,征求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领导审阅,按要求上报。

4.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引导工业企业健康发展。

6

科学技术股

指导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1、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2、负责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与管理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指导责任:指导全县推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上报责任: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7710229

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1.指导工业资源节约

2.指导工业清洁生产

3.指导工业循环经济

4.指导工业绿色制造

5.指导工业节能监察

1.指导责任: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上报责任: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外国专家局相关工作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和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办法,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县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2.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

1.工作责任:科学拟定管理办法和推动科技对外交往落实。

2.上报责任: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7

能源与信息化股

电力运行协调及监测分析

1.牵头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分析电力行业运行情况;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

2.了解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3.起草相关材料初稿。

7710243

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设施保护

1. 负责指导节约用电,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电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技术进步。

3.指导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行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1.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

2.了解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3.起草相关材料初稿。

信息化发展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等

2. 负责拟订全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电子产品制造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工作。

3.指导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三网融合。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4.起草拟定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

5.承担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他工作。

1.组织实施责任:组织企业实施好国家、省、市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企业进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定期开展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作。

2.编制方案责任:起草全县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政策措施等。

3.总结报告责任:定期总结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和信息化融合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8

军民融合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落实

1.负责汇总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2.负责拟订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相关工作的督导落实;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相关工作的督导落实。

3.负责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工作责任:准确掌握政策,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实施。

2.审核责任:对相关材料拟定初稿审阅。

3.上报责任: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1.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2.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1.工作责任:加强对民爆行业监督管理。

2.上报责任:发现违反行业规定问题及时履行工作汇报程序。

办公地址: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29号一楼

办公时间:8:30--16:30

建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昌县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建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建昌县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牌子。 中共建昌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军民融合办)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县委军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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