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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承担财务、后勤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调研及财政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负责人:陈志慧 联系电话:0429-6136108。
(二)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县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承担东北振兴、县域经济等相关财政工作。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县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承担省财政厅要求县级承担的关税相关业务并提出关税政策和税则方案调整建议,承担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财政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权限审批非税收入项目并组织县本级非税收入征管。
负责人:田家齐 联系电话:0429-6123436
(三)国库股。
拟订全县财政国库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管理,承担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账务核算工作,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还款相关工作。
负责人:崔云峰 联系电话:0429-6137009
(四)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委、公安、司法、安全、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政法委、公安、司法、安全、党派、群团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经费管理的综合性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沈亚男 联系电话:0429-6125414
(五)股教和文化股。
承担教育、股技、文化和旅游、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股技、文化和旅游及体彩公益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郭力力 联系电话:0429-6122671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国土、林业、草原、环保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国土测绘、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自然资源调查和管理、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柴亮 联系电话:0429-6137011
(七)企业股。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检验检测、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财政资金管理;承担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高金海 联系电话:0429-6121446
(八)经济建设股。
承担县交通、住建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的财政政策,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管、对资金绩效进行考核等;承担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参与拟订建筑经济的有关政策;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编制住建、交通系统支出预决算;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大项目管理股职责:承担县发改委及相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供热资金、燃气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我县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及相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负责对建设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管、对资金绩效进行考核等;组织审查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合理安排年度资金的使用;指导县、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
负责人:刘广祥 联系电话:0429-6123776
(九)流通股。
承担商务、供销合作、招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国家、省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董玉虹 联系电话:0429-6122218
(十)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现代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农业、水利、农田建设和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突破辽西北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白静 联系电话:0429-6122164
(十一)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全县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体系的建立,承担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和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任丽丹 联系电话:0429-6129440
(十二)债务金融管理股。
拟订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控制新增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券发行指标任务,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
金融管理股。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代县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县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国家、省有关基金,指导监督县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王国良 联系电话:0429-6137003
(十三)资产管理股。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年报、产权登记汇总,负责县本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指导和监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负责人:张忠健 联系电话:0429-6137005
(十四)会计股。
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综合法规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县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监督管理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县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人:赵丽薇 联系电话:0429-6122061
(十五)财政监督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督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执行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全县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人:刘秉刚 联系电话:0429-6134707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依法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县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贯彻执行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根据职责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连魁 联系电话:0429-6121553
(十七)绩效管理股。
拟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县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并对其工作情况考核,指导县、乡及各部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负责人:田家齐 联系电话:0429-6123436
(十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股合署办公。
负责人:王洪涛 联系电话:0429-6137466
(十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年报、产权登记汇总,负责县本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指导和监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负责人:张忠健 联系电话:0429-6137005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根据《中共绥中县委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绥委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绥中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绥中县人民政府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