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注:3094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务、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机关重要文稿和组织协调重要会议;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保密、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9678

2、行政审批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施工企业和外埠施工企业的管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

(3)承接统筹全局的行政审批业务。

办公电话:0429-4199686

3、村镇建设股工作职责:

(1)进一步加快老城区和农村改造步伐,通过对老城区和农村的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城乡空间拓展。

(2)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负责保持城镇化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负责起草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积极稳妥抓好宜居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4)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智能化和管理智能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等。

(5)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6)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9680

4、打渔山南票新区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南票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容管理战略;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拟订南票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管理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承担南票新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职责;

(3)承担南票新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职责;

(4)承担南票新区公共照明行政主管职责;

(5)承担南票新区供热行政管理主要职责;

(6)承担南票新区道路桥梁行政主管职责;

(7)承担南票新区供水排水行政主管职责;

(8)承担南票新区燃气供气行政主管职责;

(9)承担南票新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职责;

(10)承担南票新区维护费使用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收费项目管理职责;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429-3335500

5、公用事业股工作职责:

(1)负责南票区黄甲城区供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2)负责燃气安全监管业务。

(3)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热政策;负责受理热用户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的投诉,协调处理供用热双方的纠纷;负责城市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设施各项运行参数达标情况,保障供热设施安全稳定的运行。

办公电话:0429-4199672

6、城市建设股工作职责:

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工作,参与城区路灯的设计、新建和改建工作;负责城区主干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内及城区休闲广场的亮化设计、建设维护工作;督促城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宾馆、小区物业及临街铺面等做好亮化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9671

7、园林管理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公园、绿地、街巷、庭院、路树的营建、维护与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绿化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对城区园林绿化及绿化区配套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

(3)负责城区公园、绿地、街巷、广场、路树的营建、维护与管理;

(4)参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含住宅小区)设计的审核及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及城市绿线执行情况;负责拟定本区花园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评比标准和办法;

(6)承办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429-4199665

8、环卫卫生管理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卫生的法规和政策;

(2)拟订城市环卫设施的布局、用地和建设规模,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环卫设施的审批、验收;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监察工作,对各种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处罚;

(4)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环境卫生相关费用;

(5)负责城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负责城区内厕所的清淘,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个体私营门市产生的各种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置;

(7)负责全区环卫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城区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办公电话:0429-4199667

9、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城建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储备城建项目;负责城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城建重点项目及人防工程项目的推进及管理。

办公电话:0429-4199681

10、建筑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行使对南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

(3)监督推行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推广先进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参与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依法查处建筑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

(5)参与建筑安装企业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签署申报先进企业安全及文明工地评审意见,参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的非标产品和安全技术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

(6)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配合区、市有关部门开展本区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备案和竣工验收前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10)负责消防项目审批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9681

11、计划财务人事股主要职责:

负责财务报账和人事劳资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9679

12、房屋征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管理。

(2)制定年度房屋征收与补偿计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做好年终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总结。

(3)负责房屋征收的摸底调查登记及备案工作,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4)负责制订房屋征收及附属物的补偿协议,维护房屋征收的搬迁秩序。

(5)负责组织房屋征收、房屋拆除工作及项目验收,做好回迁档案的归档工作,封存相关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和住房保障业务。

办公电话:0429-4199689

13、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2)起草辖区物业管理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并对本区实施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3)负责具体监督、检查、指导和推动物业管理双确认制度等《条例》涉及的各项新制度的落实;

(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并负责日常企业监管;

(5)负责辖区内项目对物业企业选聘和续聘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备案工作;

(6)负责辖区内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下新建住宅协议选聘物业企业的备案;

(7)负责监督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落实和移交;

(8)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项目的达标创优工作;

(9)负责辖区内业主会组建的指导推动和业主会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管;

(11)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12)负责物业管理统计、宣传、档案的归集和管理等内业建设工作。

(13)负责辖区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的考核评比和上报工作。

(14)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项目的监督、指导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业务。

办公电话:0429-4199677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

(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2)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缺陷的举报、控告和投诉;

(4)在委托权限内,依法查处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

办公电话:0429-4199676

15、档案管理股主要职责:

负责城建工程类档案和局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0429-4190068

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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