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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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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智慧住建服务中心牌子。 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智慧城市建设、城建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标准造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节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研究;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城市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调查统计、城市建设项目库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研究应用工作;承担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工作。 (五)承担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具体工作;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建筑业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工作。 (六)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防灾技术规范实施的技术服务及推广应用工作。 (八)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智慧住建发展规划、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全市城建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及相关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的具体工作,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及相关监督检查提供服务。 (十一)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12345热线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业务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牌子。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投放计划及房源储备具体实施工作。 (二)承担市政府筹建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管理、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管理、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类保障对象的资格复审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政府筹建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分配、租赁、出售工作;承担市政府筹建的保障性住房的维护及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力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备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商品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管理和使用日常服务工作;承担省、市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管理、存储和使用日常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制定、宣传、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设计工作。 (五)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征收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工作。 (六)承担市辖区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房屋征收档案、房屋维修资金档案、人才安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承担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编研工作;承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七)承担全市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管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安居工程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处理安居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房改有关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和利用工作。 (九)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济南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济南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拟订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燃气、供热行业价格、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参与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三)参与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热电联产、行业协作。 (四)承担确定燃气、供热企业特许经营权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海绵城市建设具体推进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七)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济南市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济南市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区县村庄和小城镇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区县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对区县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历史名镇、名村特色保护,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市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承担对区县农村住房建设、动态化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 |
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中心牌子。 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审核以及房源核验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利用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数据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机制建设,房地产市场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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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建筑工程(含新建燃气和供热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监督管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公用房屋管修处 |
济南市公用房屋管修处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第二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牌子。 济南市公用房屋管修处主要职责是:承担保障房与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及住宅中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服务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 |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牌子。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究与服务工作;承担房屋质量检测、安全鉴定技术研究及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承担全市房屋面积管理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危房改造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研究,城市更新大数据平台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 |
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是隶属于济南市房产管理局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主要承担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房屋租赁等业务。专业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2人。具备年开发40万平方米,竣工30万平方米各类民用、商用建筑的能力。 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一开发)是1985年成立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曾担负济南市旧小区改造等城市建设职能。1999年8月24日经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济南市房管材料供应站合并为主体,联合四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建济南市事业单位集团经营模式试点单位--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 作为济南市成立较早的具有开发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单位,集团为我市的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先后开发建设了花园庄、工人新村南区、林祥南街、同福街、乐山街、趵南小区、春元里、金泉小区、汇都花园、金阁花园、世纪佳园、世佳欣居等住宅小区和玉函东区安居工程群等,完成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50%以上。 多年来,集团获得较好的社会口碑,荣获“济南市房地产十佳企业”、“2004年齐鲁房地产品牌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示范点”等七十多项荣誉。为我市城市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被市委、市政府嘉奖。荣获济南市文明单位称号;齐鲁房地产品牌企业五十强;济南市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济南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示范点”;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承诺销售“放心房”单位;济南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为城市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集团以战略统领全局、以文化凝聚人心、以市场引导方向,秉承“以精品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做最受信赖的专业化房地产企业”的理念,本着“互助共赢 互惠共好”的经营方针,优化经营机制,培育核心竞争力,全面实现经营结构的转型、升级和优化,向区域产业领跑者的目标迈进。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辛街32号 联系电话:(0531)86921269 |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
主要承担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审查工作。 |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