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派出备案流程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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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三级:材料核验 
是否收费 否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州商务局 2.来电咨询:0873-3732260 
监督投诉方式 1.窗口咨询或投诉:红河州商务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873-3732266,地址:云南省蒙自市观澜路; 2.纪检监察投诉:红河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3-3746497;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州级行政中心A区432室; 3.信函投诉:红河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州级行政中心A区432室,邮政编码:661199 ; 4.电子邮件投诉:1030884430@qq.com(红河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观澜路1号红河州商务局2楼209室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一)予以受理的条件 企业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项目审查材料和人员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要求。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对不在受理范围或备案材料不齐备、不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3
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相关资质(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书等证明)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4
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馆经商处项目确认函(使馆经商处对国外项目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隐患、派出人数等进行确认)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5
经营公司与外方中介机构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包括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生活条件等)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办理要求及结果
申请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交申请和项目审查表。提交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经审查,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审查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对项目情况和备案资料进行审查。
决定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企业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项目审查材料和人员备案材料齐全,进行备案;对不在受理范围或备案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送达
3
无特别说明
项目审查和备案结果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企业。
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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