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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打一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防城港市防控办为广大市民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770-12345,发现近期中高风险疫区来防城港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或者违反防城港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
防城港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770-6189818;
防城港市各区(县)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0-6189818
上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877007858/18077082958(疫情防控)
13877009333(诊疗知识)
0770-8512242
港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0-2861002
防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0-2211916
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0-7682075
来防城港返港人员须知,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港来港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港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应提前联系目的地辖区疾控中心,询问并遵守当地防控意见(联系方式见下文),到达第一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14天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并且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告,及时纳入社区管理。
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社区疫情防控规定,发现社区(村、屯)有非本地外来人员、社区(村、屯)内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1、防城港市港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
咨询电话:0770-2861002
2、防城港市防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街62号
咨询电话:0770-2211916
3、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21号
咨询电话:0770-6189901
4、上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1号
咨询电话:0770-8512242
5、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解放东路160号
咨询电话:0770-768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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