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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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管理、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4626  

(二)协调与应急科。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演练。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领域(除药品生产领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55656  

(三)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督查、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安全、机要和政务会议保障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新闻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专项督导和综合考核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拟订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技术引进和成果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435- 6217515  

(四)法规科。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办案单位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上级或地方法制工作部门联系,完成法制工作任务。  

指导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查办、督查督办具有全市影响或跨市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435- 6215656  

(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联系电话:0435- 6261019  

(六)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督促落实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配合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联系电话:0435- 6217515  

(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435- 6217515  

(八)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检计划。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贯彻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注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相关环节现场检查,负责相关环节质量抽验。  

联系电话:0435-6214627  

(九)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环节质量抽检计划。  

联系电话:0435- 6251616  

(十)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拟订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61007  

(十一)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完善全市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  

拟订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统筹协调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组织推动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组织活动。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组织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 6261012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0435- 6267006  

(十三)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则指南和措施办法。依法监管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上级进行反垄断调查。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联系电话:0435- 6223501  

(十四)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科)。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息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工作。  

承担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分析个体私营经济登记信息、建立维护小微企业名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开展调研、数据统计分析、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建立联系点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435- 6218315  

(十五)知识产权商标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规划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大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实施专利执法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落实商标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商标专用权的综合保护协调工作,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发展、运用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依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组织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刷企业。承担商标代理机构、评估机构的监管。  

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广告业统计工作。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联系电话:0435- 6213315  

(十六)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联系电话:0435- 6211315  

(十七)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服管理工作。负责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及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6908  

(十八)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35- 6214315  

(十九)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并拟订相关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牵头承担全市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市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业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435- 6225315  

(二十)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党组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党组的指示、决定。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政治思想、党建和廉政建设、党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与培养工作。负责局内党务材料撰写。  

联系电话:0435- 6520315  

办公地址:集安市迎宾路939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14626  

负责人姓名:王斐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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