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注:11385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张景明          联系电话:3192890


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财务、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等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程谟山      联系电话:3192757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杨英琳         联系电话:3192759



仲裁信访科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指导系统信访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人员进京上访问题。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于广润          联系电话:3192792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规范,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于勇升          联系电话:3192793


工资福利和奖惩任免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相关事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市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刘燕         联系电话:319271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吕晓瑛          联系电话:3192797


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按分工拟订全市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拟订并实施留学人员来丹工作的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牵头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跟进区域、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强化人才政策供给、推进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意见建议。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岗位聘任、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潘丰         联系电话:3192313


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全市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使用和管理,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丹就业管理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迟 成          联系电话:3197656


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再次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郑庆达          联系电话:3192680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省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刘静峰          联系电话:310575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科室负责人:杨 丹          联系电话:3192657


声明:本文来源于丹东市政务服务网,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29857.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