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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凭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于到期前90天内到1楼A区申领新证,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可以办理完成。驾驶人体检包含视力、听力、色盲检查。
咨询电话:0574-87785560
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凭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机可填写)、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张(中心可拍摄)到1楼A区办理,特殊情况另咨询。一般7个工作日可取件,如遇就医、就学、奔丧、行前证件丢失等紧急情况,经核实情况后可办理加急,时效5个工作日(可自行赴杭州领证)。
咨询电话:0574-87758210、0574-87758211
个人申领机动车免检标志(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
办理需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代办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代办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委托书(浙江政务服务网可下载)到1楼A区1012窗口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可办结并领取合格标志。
咨询电话:0574-87185560
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者需带居民身份证、借记卡、无房证明(2楼G区可打)。购房者若购期房,需带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若购二手房,需带房产证、契税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一般当天可办结、到账。受理窗口为3楼F区3025-3026窗口。
咨询电话:0547-87188849、1232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共济网,家庭成员为父母、子女、配偶,且上述人员均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医疗统筹人员)。
可下载“宁波人社医保通”手机APP进行线上自助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即办结。
咨询电话: 0574-12333
社会民生综合办理区服务内容
社会民生综合办理区位于二楼E区E2040-2046窗口,由卫计委、司法局、民政局、海洋渔业局、市直机关工委、科技局、气象局、旅发委(238办公室)、侨办等部门组成。办件量较高的事项有:律师执业审核初审、社会团体、党组织关系转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再生资源、导游证。
具体业务可咨询综合窗口:87185502
社会民生(二)服务内容
社会民生(二)区位于三楼F区。
公积金窗口(F3026-3027)主要办理公积金缴存与提取业务(现金缴款、开具转账支票的业务除外),不受理贷款业务;人社窗口(F3028-3031)主要办理机关事业社保申报、社会保险续接、建筑工伤参保登记;人才服务联盟窗口(F3028-3031)主要办理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综合资讯受理等、人才新政(住房补贴)、服务联盟、人事代理、外专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留学人员报到证等内容(国内学历认证窗口撤销,可在网上自助办理,窗口仅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29(公积金)、12333(人社)、87183315(人才联盟)
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
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单位接收函原件、由存档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到三楼F区办理。受理后将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审核,审核通过后40个工作日左右发放报到证与落户介绍信。
咨询电话:0574-87183315
个人二手房买卖简明税率
买进方
卖出方税收
咨询电话:1236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凭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档案调入函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到三楼F3028、F3029窗口办理。一般当即办结,出具人事档案转出通知。
此业务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领事认证(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
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宁波大市范围内出具的公证书到二楼E2060、F2061窗口办理。
单认证,平件:4个工作日
单认证,急件: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4-87187512
企业年金办理(社会民生(二)办理区)
凭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原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原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年金方案的审核意见复印件到三楼F区F3031、3032窗口办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1233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交通运输综合办理区)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复印件、《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一份和二寸彩照2张到二楼D区办理,受理后将交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认定考试。一般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该事项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0574-87498356
办理原产地证书(商贸服务综合办理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登陆http://qiye.ccpiteco.net操作系统进行网上填制,由贸促会签证人员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在B区B1020窗口打印原产地证书(也可选择自行打印、邮寄)。一般1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368211
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社会民生办理区)
凭《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名称预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起人(发起单位)或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身份证、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成立全市性社会组织可行性报告到2楼E区2042窗口办理。一般2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7003
信用报告查询(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信用报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拖欠水电费等失信记录)一般用于高管任职前证明或企业之间合作了解(非征信报告)。凭申请人身份证到3楼F区3013窗口或一楼西门24小时自助服务区查询,一般立等可取。
咨询电话:0574-87185521
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服务内容
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位于二楼E区E2051-2061号窗口,可受理因公出国(境)、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在甬服务、因私签证、外国人来华邀请函、领事认证、翻译等事项。上述事项除因私签证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仅该区域窗口办理。
查询官网:www.nbgjzx.com
咨询电话:0574-87187516
住房限购证明(一楼北门自助区)
凭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楼北门自助区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以家庭为单位: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户口不在一起的)。
离异家庭: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协议。
外地户籍:需提供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已缴)明细或个税清单。
咨询电话:0574-89180573
数字、网络电视过户(公共企事业服务办理区)
华数数字电视过户:户主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02年前交付的房子,需提供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过户时需交接好机顶盒、结清欠费。一般当即办结。
联通、移动、电信网络电视过户:双方本人及身份证,一般当即办结。
华数:三楼F区F3041窗口 咨询电话:0574-87187561
联通:三楼F区F3040窗口 咨询电话:0574-87187074
移动:三楼F区F3042窗口 咨询电话:0574-87187564
电信:三楼F区F3043窗口 咨询电话:0574-87187565
货车、工程车、危险品车通行证办理(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通行证申请表 2.交强险复印件 3.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反面四角)4.涉及物品运输的,提供运输(供货)合同复印件 5.报废车辆需提供报废证明 6.GPS、倒车语音发票复印件(混泥土、渣土等工程车辆) 7.渣土车需要提供清运证 8.道路运输证 9.驾驶人上岗资格证 10.押运人上岗资格证。
注:1-4条为普通货车所需材料;1、2、3、4、6、7条为工程车所需材料;1、2、3、4、8、9、10条为危险品车所需材料。
凭上述材料到一楼A区A1014-1015窗口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完成。
咨询电话:0574-87185504、87187485
青年留学归国人才来甬就业补贴(社会民生(二)办理区)
材料清单: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贴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递交材料申报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世界100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留学人才凭上述材料到三楼F区F3028-3032窗口办理。凡在当月申报并经过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咨询电话:12333、0574-87183315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市级变更)(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市住建委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名称变更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备案证明、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企业凭上述材料到三楼F区F3020窗口办理,审核后打印证书,一般当即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18
2019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社会民生(二)综合办理区)
凭《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 、劳动合同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情况说明》、《企业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培养需求调查表》到三楼F区F3032窗口办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
符合人员办理前请在宁波人才培训招生信息栏上阅读 《关于做好2019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178号)。
咨询电话:0574-87187552
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住建委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到三楼F区F3020窗口办理,一般10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1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及资格证补办( 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学历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到二楼E区E2037窗口办理,不收费,一般两个工作日办结。
资格证补办: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遗失表格(现场填写)到上述窗口办理,不收费,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7010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商事登记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原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原件)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详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其《指导目录》)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凭上述材料到二楼E区E2031-2038窗口办理,一般2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6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商贸服务综合办理区)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网上申请并打印)到一楼B区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2个工作日办结,并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申请材料注明由部门审核人员参与受理。
咨询电话:0574-87185558
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社会民生(二)办理区)
申请人入境前,由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件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件、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所有英文材料的翻译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网上上传电子件)、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到三楼F区3028窗口办理。由市外专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准予办理后,申请人自行在申报系统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
申请人持Z签入境后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由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凭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聘用合同、体检证明到上述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74-87187756
天一公证处服务内容
天一公证处位于三楼F区F3004、3005窗口,开展办理包括合同、继承、委托、财产约定、招标投标、证据保全等多种公证业务。由于业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公证处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当事人可通过网络、电话、窗口多种渠道咨询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办证需知:1.公证申请人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属实等不得委托别人代理)、2.公证申请人向公证处提交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公证人员认为公证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且属于公证处管辖的,应予受理、3.审查需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或文书是否真实、合法,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备或有异议,应通知当事人做必要的补充、4.符合出证条件的应予出证。
办证具体要求、证明材料详见http://www.nbsgzc.com(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官网)或《宁波市公证证明材料基本清单》。
咨询电话:0574-87187159、0574-87187840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商贸服务综合办理区)
法人企业办理:需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宁波市商务局网站:http://sww.ningbo.gov.cn/网上申报并打印)。
分支机构办理:需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字或法人章)、委托书原件。
凭上述材料到一楼B区B1029窗口办理,一般情况下4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58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凭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及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三楼F区F3022窗口办理。
一般情况下4个工作日办结,并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
咨询电话:0574-87185517
党组织关系转接及党费收缴(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党组织关系转接:凭介绍信原件到二楼E区E2044窗口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结。
党费收缴(市直机关工委下属各单位):每月结算需带盖有银行专用章的回单凭证;年底一次性结算需带盖有银行专用章的回单凭证和党费统计情况表。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7498
水电气联动过户
凭房产证、身份证(代办需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到三楼F区F3037-3039窗口办理。如房子为抵押贷款,另需出具一份盖有银行抵押章的复印件。一般情况下当即办理完过户手续。
咨询电话:0574-87187556(水)、87187557(电)、27707470(气)
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
申请人登录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http://www.nbgjzx.com,点击左侧“邀请外国人来华”进入相关页面,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后,携纸质资料到二楼E区E2059窗口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以短信形式发送申请结果,申请人即可在官网上打印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咨询电话:0574-87186183
导游证办理(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1. 新申领导游证
导游在jianguan.12301.cn注册登记,并通过相关旅行社、导服中心申领电子版导游证。通过审核后,凭导游资格证书和单位盖公章的表格领取卡制版导游证。
2. 变更导游所在机构和所属旅游局
导游在上述网站完成变更,通过审核后,凭原导游证和变更申请表领取新证。
3. 变更导游信息(证件照、语种、登记变更)
导游在上述网站变更完信息,通过审核后,凭原导游证和变更后上传的有效证明文件领取新证。
申请人凭上述资料到二楼E区238办公室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12301、87187542
客、货运从业资格证补换证(交通运输综合办理区)
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本人照片(一、二寸照各1张或二寸照2张)到二楼D区办理,换证需上交原证,一般当场办结。
该业务仅限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咨询电话:0574-87187773、87187774
【另注:资格证办理请到宁波宁工院驾驶学校或区域指定学校(货运)、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运输驾驶学校(客运)自主报名。咨询电话:0574-87223648(货运)、87860072(客运)】
不动产契税优惠、银行按揭、人才补贴、租房提取公积金证明(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3、结婚证(离异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4、若为军人(部队、警官等)需提供有效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由部队团级以上出具的关于个人信息,婚姻情况和部队驻地的证明(若证件号码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信息)。
如为委托办理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如无法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企业代办)。
申请人凭以上材料至二楼G区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16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审批表》(窗口提供);2、单位发的申请书(窗口也可提供);3、护照复印(①个人资料页②末次入境章③有效签证);4、工作证(原件+复印件);5、《决定书》(三楼外专局凭工作证发放);6、首次办理,需提供体检证明(检验检疫局);7、派出所发的住宿登记;8、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9、若为培训类(包括教师),需提供单位担保函、个人承诺书;10、首次签证培训类,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申请人本国出具)。
申请人凭以上材料到一楼A区A1008窗口受理。
咨询电话:0574-87758210、87758211
办理CA证书
材料清单:1、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证办理登记表》(网上核验通过系统自动生成);2、填《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申请表》并盖章;3、填《CA证证书使用协议》并盖章(一式两份);4、《印章采集表》原件。
凭上述材料到三楼F区F3033窗口即可办理交易员卡(交易证)、C A盾。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7575
办理工商年检数字证书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到三楼F区F3035窗口办理,也可下载“E照通”APP网上申请。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可网上或窗口延期。
咨询电话:0574-87187661
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外国人:护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原件,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原件。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记录、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原件。
华侨:护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原件。
男女双方当事人凭上述材料到二楼216办公室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7032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社会民生(二)综合办理区)
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份数齐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三楼F区F3031窗口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12905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场所内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需提供此项材料)。
凭上述材料到三楼F区F3015窗口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03
民族成份变更(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申请表格一式三份(须先由区民族宗教局审核通过);2.申请人及其父母户口本;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4.申请人出生证;5.父母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民政或法院盖章)。凭上述材料到二楼E区E2046窗口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02
律师执业审核初审(申请受理)(社会民生(二)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律师执业登记表两份(需贴照片);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盖核对章或者手签“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盖核对章或者手签“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盖核对章或者手签“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5.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总所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机构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交总所核准分所聘用律师的意见);9.实习人员登记表原件两份(需贴照片);10.申请人所在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已转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1.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凭上述材料到二楼E区E2041窗口办理,一般1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递交省厅。
咨询电话:0574-87187547
人防竣工验收备案(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人防工程单元登记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2.项目实测绘报告;3.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含战时由建设单位自行转换或委托转换的具体内容);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系统自动生成);5.人防工程竣工图(总平面图各专业战时和平时竣工平面图);6.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凭上述材料到三楼F区F3019窗口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10
出海船民信息、船舶户口信息备案(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
出海船民信息备案所需材料:1.申领《出海船民证》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出海船舶户口信息备案所需材料:1.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2.船舶所有人《居民身份证》;3.船舶侧面全貌5寸彩色照片;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所有权证书》;6.《渔业船舶登记证书》;7.《船舶国籍证书》。
凭上述材料到一楼A区A1016窗口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74-87185548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商贸服务综合办理区)
申请人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进行网上申报,并向一楼B区B1029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邮寄材料),一般3个工作日办结。
材料清单:1.技术合同及合同中文译文;2.技术进口(出口)合同申请表;3.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4.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5.技术进口(出口)合同数据表。
具体材料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4-87185558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
凭《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申请表》、举办者简介及身份证明、可行性报告、委托书到二楼E区E2042窗口办理,或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办结,并给予核准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4-87187003
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
材料清单:1.《宁波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表》及停车场平面图(一式两份);2.停车场土地使用权证及委托经营管理相关材料;3.{placeholder tag=span i=1026}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0}{placeholder tag=span i=1027}4.{placeholder tag=span i=1028}停车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续办不需要提供);{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1}{placeholder tag=span i=1029}5.{placeholder tag=span i=1030}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施清单。
{placeholder tag=p i=27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1}凭上述材料至{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2}{placeholder tag=span i=1032}三楼F区F3022{placeholder tag=span i=1033}窗口办理,{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3}{placeholder tag=span i=1034}或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placeholder tag=span i=1035},{placeholder tag=span i=1036}一般8个工作日办结。{placeholder tag=span i=1037} {placeholder tag=p i=278}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4}{placeholder tag=span i=1038}咨询电话:0574-87185517 {placeholder tag=p i=279}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5}{placeholder tag=span i=1039}律师执业证注销 {placeholder tag=p i=280}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6}{placeholder tag=span i=1040}(社会民生(一)综合办理区){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7}{placeholder tag=span i=1041} {placeholder tag=p i=281} {placeholder tag=br i=21} {placeholder tag=p i=28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2}{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8}{placeholder tag=span i=1043}材料清单{placeholder tag=span i=1044}:{placeholder tag=span i=1045}1.县级司法局盖章的《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2.律师事务所终止聘用合同或者聘用期届满不再续聘材料一式二份;3.《律师执业证》原件。 {placeholder tag=p i=28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6}凭上述材料到{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09}{placeholder tag=span i=1047}二楼E区E2041窗口{placeholder tag=span i=1048}办理。设区的市司法局一般20个工作日办结,浙江省司法厅一般10个工作日办结。 {placeholder tag=p i=284}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0}{placeholder tag=span i=1049}咨询电话:0574-87187547{placeholder tag=span i=1050} {placeholder tag=p i=28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1} {placeholder tag=p i=286} {placeholder tag=br i=22} {placeholder tag=p i=287}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1}{placeholder tag=span i=105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placeholder tag=p i=288}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2}{placeholder tag=span i=1053}(社会民生(二)综合办理区) {placeholder tag=p i=289} {placeholder tag=br i=23} {placeholder tag=p i=29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4}{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3}{placeholder tag=span i=1055}申请条件{placeholder tag=span i=1056}:{placeholder tag=span i=1057}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统筹地参保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退职不受该年龄限制);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placeholder tag=p i=29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8}{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4}{placeholder tag=span i=1059}材料清单:{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5}{placeholder tag=span i=1060}{placeholder tag=span i=1061}{placeholder tag=span i=1062}1{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6}{placeholder tag=span i=1063}.{placeholder tag=span i=1064}职工本人档案原件;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表》原件一式四份。 {placeholder tag=p i=29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5}凭上述材料到{placeholder tag=span i=1066}{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7}二楼E区E3027-3032窗口{placeholder tag=span i=1067}办理,一般当场办结({placeholder tag=span i=1068}行政机关核验审批后存档,作为核准提前退休的材料依据)。 {placeholder tag=p i=29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9}该事项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zjzwfw.gov.cn)在线办理。 {placeholder tag=p i=294}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8}{placeholder tag=span i=1070}咨询电话:0574-87187163、87187156{placeholder tag=span i=1071} {placeholder tag=p i=29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2} {placeholder tag=p i=296} {placeholder tag=br i=24} {placeholder tag=p i=297}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19}{placeholder tag=span i=1073}普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placeholder tag=p i=298}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0}{placeholder tag=span i=1074}(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 {placeholder tag=p i=299} {placeholder tag=br i=25} {placeholder tag=p i=30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5}{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1}{placeholder tag=span i=1076}材料清单:{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2}{placeholder tag=span i=1077} {placeholder tag=p i=30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8}1.《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表》; {placeholder tag=p i=30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9}2.设立申请书; {placeholder tag=p i=30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0}3.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placeholder tag=p i=30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1}4.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简历)表》; {placeholder tag=p i=30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2}5.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保安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验和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书》各一份; {placeholder tag=p i=30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3}6.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placeholder tag=p i=30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4}7.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placeholder tag=p i=308}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5}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placeholder tag=p i=309}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6}凭上述材料到{placeholder tag=span i=1087}{placeholder tag=span i=1088}一{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3}{placeholder tag=span i=1089}楼A区A1012窗口{placeholder tag=span i=1090}办理,一般当场办结。 {placeholder tag=p i=310}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4}{placeholder tag=span i=1091}咨询电话:0574-87185560 {placeholder tag=p i=311} {placeholder tag=br i=26} {placeholder tag=p i=312} {placeholder tag=br i=27} {placeholder tag=p i=313}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5}{placeholder tag=span i=109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placeholder tag=p i=314}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6}{placeholder tag=span i=1093}({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7}{placeholder tag=span i=1094}社会民生{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8}{placeholder tag=span i=1095}(一){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29}{placeholder tag=span i=1096}综合办理区) {placeholder tag=p i=31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97}申请人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登记合同相关信息,并向{placeholder tag=span i=1098}{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30}二楼E区E2045窗口{placeholder tag=span i=1099}提交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20个工作日办结。 {placeholder tag=p i=316} {placeholder tag=span i=1100}{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31}{placeholder tag=span i=1101}申请条件:{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32}{placeholder tag=span i=1102}{placeholder tag=span i=1103}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可申报登记。 {placeholder tag=p i=317} {placeholder tag=span i=1104}{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33}{placeholder tag=span i=1105}材料清单{placeholder tag=span i=1106}:{placeholder tag=span i=1107}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一式四份);2.初次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办理账号注册,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placeholder tag=p i=318} {placeholder tag=strong i=1734}{placeholder tag=span i=1108}咨询电话:0574-87187509 {placeholder tag=section i=449}{placeholder tag=br i=28}{placeholder tag=br i=39}
{placeholder tag=br i=4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报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