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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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科室领导

   主 任:陈振宇

   ● 职责分工

   办公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81018

综合科

   ●科室领导

   科长:彭丽丽

   ●职责分工

   综合科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11910

法规与标准科

   ●科室领导

   负责人:王昌俊

   ●职责分工

   法规与标准科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81011

水生态环境科

   ●科室领导

   科长:左允杰

   ●职责分工

   水生态环境科职责: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区)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81090

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科)

   ●科室领导

   科长:冯爱坤(兼)

   ●职责分工

   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科)职责: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81221

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科室领导

   科长:朱云锋

   ●职责分工

   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职责:组织起草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8)2781113

行政审批科

   ●科室领导

   科 长:熊世才

   ●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科职责:指导、监督全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的规划、政策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放射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及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承担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0758)2781266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科室领导

   科长:蔡建滔

   ●职责分工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职责: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规划。按限权承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组织实施电子废物拆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联系方式:(0758)2711920

生态环境督查协调科

   ●科室领导

   科长:吴高春

   ●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督查协调科职责:负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措施及有关工作机制。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重大问题。督查、督办有关领导批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事项。对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归口管理涉及各地党委、政府的区域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事项。统一承接、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和处理建议,跟踪办理落实情况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联系方式:(0758)2781223

生态环境监测科

   ●科室领导

   负责人:李国伟

   ●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监测科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和辐射环境监测。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污染物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技术规范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联系方式:(0758)2781044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科室领导

   负责人:李锦荣

   ●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飞行检查。组织拟订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跨区域、较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跨区域、较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统筹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统筹开展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辐射环境及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等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8)2781082

人事科

   ●科室领导

   科长:李国强

   ●职责分工

   人事科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组织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办局新闻宣传内容的审核和发布,指导本系统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联系方式:(0758)2711930

机关党委

   ●科室领导

   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严肇玲

   ●职责分工

   机关党委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0758)2781031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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