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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电话:6662445
高新区(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是于2008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的通知》(乌编办【2008】74号)文件,批准成立,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隶属区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该中心现有正式事业编制人员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划,督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各项卫生工作指标,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评审。按照卫生部有关标准规范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内容和指标。组织开展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基本药物工作、全科医师规范工作,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1+x”共同体工作、医改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到重点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
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电话:7839802
根据乌鲁木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05年组建成立了新市区卫生监督所,2006年10月正式挂牌,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2011年高新区与新市区合并,根据区编委《关于成立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的通知》,成立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与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事业编制数在现有事业编制基础上增加6名,增加后,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事业编制数为26名(管理岗位26个),其中领导职数3名,机构为隶属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受区卫生局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办公地点设在高新区(新市区)社区服务楼五楼,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779号,邮政编码:830011。
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室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传真:7839802。
主要职责:
负责权限内的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放射诊疗场所的卫生许可的受理、现场审核。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医疗卫生、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卫生监督等。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餐饮食品、公共用具、空气质量监督检测、采样工作;受理卫生投诉,并调查处理;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对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6670206
隶属区卫生局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河南东路787号。中心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绩效办、财务科、防疫科、计划免疫科、结防科、艾滋病防治科、健康教育所(慢病科)、体检科、临床检验科、食品卫生检验、质管办。高新区(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张剑(中心主任)、李辉(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主要职责:做好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主要传染病疫情监测、监督并指导基层负责传染病工作的人员进行传染病个案调查,对基层的工作进行抽查。做好计划免疫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冷链管理及生物制品的储存和运输,确保生物制品的效价。做好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各相关单位的结核病防治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认真开展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以及艾滋病政府多部门协作及技术指导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大众预防知识水平;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的落实、以及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推广、健康教育及艾滋病感染者关怀、救治、随访以及社区抗病毒治疗等具体防制措施的落实;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数据核查,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编印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卫生咨询;做好慢性病、重精防病工作。负责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查体工作。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科室设置情况
办公室:电话:6623652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区域卫生规划;负责下派社区相关工作。
医政科:电话:6615584
负责辖区权限内医疗机构的审批、年检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许可工作,承办医疗机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和行政调解、信访接待工作。
监督检查科:电话:6619409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权限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疾控科:电话:6636617
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疾病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12192
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协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电话:12331、6619409
医疗机构、餐饮服务投诉举报电话:0991-783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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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简介 (一)基本概况 卫生局为副县级单位,下设11个二级单位,即:3个正科级单位(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6个副科级单位。。。